RE: 宿松一交通事故漫长处理转移财产逃避处理
都没有处理,胡某和交警队里的人关系很好RE: 宿松一交通事故漫长处理转移财产逃避处理
对“宿松一交通事故漫长处理转移财产逃避处理”一帖的回复网友罗国勇:
你好!
你发表的“宿松一交通事故漫长处理转移财产逃避处理”帖文,本院已收悉。经及时核查,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王新红与胡劲松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申请执行后,本院依法对被执行人胡劲松的银行存款、车辆、房地产等财产予以调查,并未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人民法院依法执行的财产,且宿松房产管理部门出具了被执行人胡劲松名下没有登记房产的证明,故不存在你说的法院“让被告恶意转移财产”的情况。如果你认为案件在审理以及执行过程中法院工作人员存在违法违纪情况,可向有关部门检举。
对于你反映的申请强制执行阶段为什么执行法官会组织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进行和解的问题,该案执行法官在对被执行人胡劲松财产情况进行查询后,未发现其有可供法院依法执行的财产,为更好、更快地将赔偿款执行到位,维护申请执行人权益,执行法官遂依据相关法律规定组织双方当事人协商,在分别征求双方赔偿意见后提出了和解的建议但也只仅供双方当事人参考,和解协议是否达成以及协议内容的确定,均由双方当事人自主决定、自由处分,法院并没有强制当事人签署执行和解协议。帖文中你反映“法官要求原告少钱”,经核实,由于执行法官在做和解工作时,将希望申请执行人放弃少许赔偿以促成被执行人快速主动赔偿的想法表达的不周全,致使中间造成了误会,现向你说明,也请你理解见谅。
为加大执行力度,督促胡劲松履行义务,本院已于2016年9月29日将被执行人胡劲松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督查其履行义务。接下来,本院将继续加大对被执行人胡劲松的财产查控力度,寻求其可供执行的财产线索。
以上是我院对你帖子的回复,如果你对回复意见不满意或有新的意见和建议,请直接与我院联系,联系电话:0556—7835994。
宿松县人民法院
二0一七年一月十八日
RE: 宿松一交通事故漫长处理转移财产逃避处理
车主和交警队的人关系很好RE: 宿松一交通事故漫长处理转移财产逃避处理
宿松县人民法院 发表于 2017-1-18 16:44对“宿松一交通事故漫长处理转移财产逃避处理”一帖的回复
网友罗国勇: ...
执行法官通知胡劲松到法院,胡也去了,为什么不抓人?不敢抓吗?我申请的是强制执行,不是在协商的阶段,为什么等拖延到财产转移了才告诉我,前一天告诉我胡态度很好,后一天告诉我胡不接电话,让我自己找胡?恶意转移财产,拒不执行,麻烦按照相关法律提交公安抓人谢谢 关注 官官相卫的小虫坚决抹杀 {:5_158:}
RE: 宿松一交通事故漫长处理转移财产逃避处理
感谢宿松县法院的余法官强制执行,虽然款项没有执行到位,但还是非常感谢!!因为帖子无法删除,所以只能回复. 法院已经强制执行了,虽然只执行到位小部分,但还是感谢余法官的敬业精神,非常感谢RE: 宿松一交通事故漫长处理转移财产逃避处理
宿松县人民法院 发表于 2017-1-18 16:44对“宿松一交通事故漫长处理转移财产逃避处理”一帖的回复
网友罗国勇: ...
法院已经强制执行了,虽然只执行到位小部分,但还是感谢余法官的敬业精神,非常感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