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讲台三味】151、“烈女”洪招娣
【讲台三味】151、“烈女”洪招娣名扬大江南北的“烈女”洪招娣1995——1998年在佐坝初中就读,是一位真正的英雄。1998年6月中考预选后,为挣钱继续学习,她含泪离开母校随邻居南下广东吴川打工,不料却落入虎口,发廊老板逼她卖淫。面对歹徒淫威,她不肯屈从,被打得遍体鳞伤,在被送医院治疗时,在万般无奈的情况下,她从三楼11米高的窗口纵身跳下……这一跳,她昏迷了两个多小时,造成脊椎暴裂压缩性骨折,无数媒体的报道都将她事迹颂扬,广东人民称之为“当代烈女子” 。 她后来被授予“自强不息好学生”、”广州市三好学生”、”最佳中专毕业生”等荣誉称号。宿松县委宣传部、县教委、县妇联、共青团等领导前来看望并给予相应荣誉。1998年11月5日,洪招娣出院了,回到安徽宿松县人佐坝乡洪屋村老家休养。我们把这位学习刻苦成绩优秀的 “烈女” 接回学校 ,圆她继续求学的梦。12月4日,洪招娣回到她热爱的母校。3天后,学校举行表彰会,洪招娣在会上作了演讲报告。她在报告中说:“丧心病狂的暴徒先是用金钱诱惑,被我拒绝;再进行威吓,被我否定;然后就对我进行惨无人道的暴打。……这样手段不知用过多少遍,都不能使我屈服,我继续抗争,最后被打得全身伤痕累累,不能动弹。他们不得不把我送进医院治疗。我曾幻想他们能有人性,盼望民警出现。我向‘白衣天使’ 求助,但她们无动于衷,连一个电话都不愿借给我用。……面对一个个禽兽和‘冷血动物’ ,绝望的我,一直牵挂着同样陷进‘泥潭’,生活在魔窟中的200多女同胞,我一定要想办法救出她们!但找不到公安部门怎么办?身居他乡,举目无亲的我,看到窗户,心中燃起希望!……这是三层楼呀,跳下去必死无疑;……但至少能保护自身贞操,死得壮烈,唤醒社会关注。要是能活过来,一定要救出无数受凌辱的女同胞,要杀了那个坏蛋报仇,也替所有善良人出口气……我要向社会呼吁,向女孩子们敲警钟,提高自我保护能力,予防悲剧重演!……想到这些,我挣脱暴徒的手,一纵身从三楼跳了下去!……”洪招娣是真正的英雄!她坚守贞操,至死保住女儿清白之身,“质本洁来还洁去” ,是非分明,是一些自甘堕落不顾羞耻女人的一面镜子!虽然她需要钱,但不为金钱所惑;虽然她也怕痛,但不为淫威所屈;举目无亲,孤立无援,但却想着解救受凌辱的女同胞,这不是舍己救人?这不是心怀天下?洪招娣又是幸运的,学校免费让她在301班上学,在住房紧张情况下安排她一间办公室住宿,并且一位女生照顾她的生活。她的事迹在社会上引起强烈反响,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原广东省委书记李长春亲自作出批示,要求全力救助洪招娣,并将一本有亲笔题词“自强不息,努力向上”的辞典赠与洪招娣。并批示“特事特办” 解决她的学籍问题。1999年免试进了岭南工商专修学院,通过3年的刻苦努力,成了“最佳中专毕业生” , 还于2000年光荣加入了中国共产党。2002年11月28日又免试进了岭南职业技术学院,成了一名真正的大学生。我也沾光,荣幸地给英雄上了三个学期的政治课。她对我说,在最困难的生死关头,她想到了我在政治课上的话!——我引以为豪!我“教育” 了英雄!我主持了这次会议,并保留了她的演讲稿。她的讲演稿,她的一个政治作业本我至今珍藏着。当年我写了一篇《“烈女” 洪招娣返校就读》的文章,发表在1998年12月17日《宿松报》上。那是我在报纸上第一块“豆腐” 。年轻的英雄,现在还好吗?(2009.6.2)(1380)2018/3/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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