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讲台三味】161、谁为“杨不管”买单
【讲台三味】161、谁为“杨不管”买单6月12日,长丰县双墩镇吴店中学7(2)班两名学生在上课的课堂上发生打斗,其中一名学生被打后口吐白沫,被同学送到医院抢救无效死亡。而正在上地理课的杨老师并没有加以制止,只说了句“你们要是有劲下课到操场上打”。杨老师被舆论界称之为继“范跑跑”之后的“杨不管”。 凭心而论,无论站在哪一个角度,杨老师都应该管。《教师法》第八条规定,教师应当履行下列义务:“制止有害于学生的行为或者其他侵犯学生合法权益的行为”。维持正常的课堂秩序,制止学生吵嘴打架是教师课堂教学的最起码的职责。过路成年人看到未成年人打架都应制止,何况为人师表的老师。从法律责任,从公民道德,杨老师都应是“杨该管”。 杨老师应该履行下列手续:1制止,劝阻;2制止不住应该告诉班主任或学校政教处乃至校长;3学生受伤后应该送到附近医院救治;4报告学校;5通知家长。杨老师为什么成为“杨不管”?请看: 上海市陕西中学14岁的初一学生刘×,多次谩骂周老师,把年逾5旬(杨老师也是50多岁)的老教师从办公室拖出来,在学校走廊里当着父母的面对周老教师进行5分钟殴打,“腹部软组织挫伤,肩胛骨有裂痕”。老师没有还手。——这就是教师的遭遇!身体受伤可以医治,心灵的创伤怎么抚平?谁能说杨老师不知道这件事?或許杨老师在这件事上吸取教训:保护自己,不自取其辱!惹不起还躲不起?过几年就要退休了,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罢! 06年第5期《教育文汇》刊登《家长打死女教师折谢中小学教育困境》。文章在叙述陕西省铜川市南街小学47岁女教师邱淑娥被学生张×的父母暴打身亡后指出,现在的学生多为独生子女,行为可怕得吓人,一些不明事理缺乏法律意识的父母,促使学生越来越“理直气壮”地频繁违反校纪校规。……学校以学生为上帝,……从而使老师越来越不敢管学生,不敢过多教育学生。 更有甚者,《人民日报》报道,浙江温州灵昆中学校长黄玉昆因教师管教学生被家长割喉而死,有学生燃放鞭炮“庆贺”。此事令多少教师心寒!谁敢不要命去管学生?可以说教师因管教学生而身受其害“此类事全国甚多”,不信你上网搜索试试?死了一名学生媒体炒作不止,杀死老师记者哪去了?悲乎哉?教师!谁给你一道“人类灵魂工程师”的“紧箍咒”,物质你不敢上前,荣誉你必须靠后!教师必须是没有七情六欲的“修女”,教师是不剃度的出家人!《中国教育报》曾报道说68。1%的教师有心理问题,看到周老师邱老师黄校长管教学生受害事件后,起码有90%教师有心理问题!您去统计,哪个行业改行最多,——我敢说是教师。“家有隔夜粮,不当孩子王”!“教师职业懈怠”!您去统计,学生最不想报的职业是什么?——我敢说还是教师! 哀莫大于心死! “救救教师”!(2008.6.22)(2018/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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