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松龙湖 发表于 2018-4-8 15:19

【讲台三味】192、宿松民办教育

【讲台三味】192、宿松民办教育松滋古国历史悠久,宿松教育源远流长,其民办教育在宿松历史发展的进程中独树一帜。早期的民办教育松滋书院是宿松最早有文字记载的民办学校。《宿松县志》记载: “乾隆十三年(1748年),旧学屋圮废,邑绅石述等捐房一幢作义学,地址在黎协河东南义学旁,改名为松滋书院。书院是供举子、童生学习的处所,以研究儒家经典和教习‘八股文’为主,间或议论时政,对发展学术思想有一定的影响。其教学方法,以个人攻读、相互研讨和集中讲解为主,主持人称‘山长’,另设教习。山长和教习,多为科举出身的知名人士。光绪三十一年(1905年),改松滋书院为松滋学堂。”(见1990年版《宿松县志》526页)《宿松县教育志》更有详细叙述。松滋书院有两副楹联:“翰苑文章朱字绿;名山风雨白牙青”、“北瞻荆楚黄鹤楼,绝唱犹新,纵诸生才过青莲,漫夸手段;南眺湘吴白鹿洞,遗风未坠,愿多士学宗朱子,莫负心传”。对联中“青莲”,指李白,他号“青莲居士”;朱子,则指宿松的朱书。旧中国一穷二白,教育非常落后,私塾是各地普遍存在的一种教育形式,宿松也不例外。1948年,宿松仅木梓、凉亭、套口、韩文、柳溪、佐坝、毛坝、梅墩等乡就有私塾133所,学生达1768人之多。新中国成立后的1950年7月,长岭一个区仍有私塾76所。私塾主要有邀馆、门馆、专馆三种形式,无明确的学制,无一定的修业期限。贫穷的人家一般只读两、三年,以识字为主;富贵的人家则一般先读蒙学、经馆,需读十余年,谓之读“长学”。至今我家还有一条短高凳,我们叫“书凳”,是我大哥读私塾时用的。我大哥读了三年私塾,1950年秋天到佐坝中心小学读一年级,是该校最早的学生。宿松教育是在民办教育的基础上逐渐发展起来的。1949年3月,宿松解放。4月,县民主政府接管了全县公立小学和私立小学,并逐渐把私塾转化为民办小学。宿松公办教育从1950年秋天开始,这年私塾转为民办小学的共有5所,1951年有385所,1952年21所。到1953年,私塾这种沿袭了数千年的教育形式在宿松县基本消失。《佐坝乡志》记载,1950年秋天,朱轮球在佐坝龙湖书屋旧址创办佐坝中心小学,开设1~6年级5个班(其中五、六年级合班),学生200多人。1951年又在麒麟庵、洪岭办起两所高级小学,并在各村办起村小或者单小,村小一般是2~3名教师,单小一般是1名教师,这些学校都属于民办学校,教师也都是民办教师。1952年,佐坝有24名民办教师转为公办教师。为了提高教师水平,佐坝选送了3名教师到太湖师范培训,同时还创办了“星期天学校”,利用星期天时间组织全体教师到中心小学培训。早期宿松教育都是白手起家,教室一般是原来地主的房子或公共祠堂。佐坝中心小学是在原来帅湾张氏地主烟行的一座四合院洪鸾先生开办的私塾在龙湖书屋内,洪屋单小教室是一家私人堂屋,不久搬入白门楼洪氏祠堂,柏树村小的教室是柏树的汪氏祠堂。 耕读小学与大队小学宿松民办教育形式多种多样。农村“耕读小学”则顺应时代的发展而产生,它对农民子女扫盲产生了积极作用。1964年,刘少奇提出“两种教育制度”和“两条腿走路”的方针,宿松由此共办耕读小学1443所,学生达1.3万人。1965年,全县有耕读小学1786所,在校学生达2.66万人,连同公办全日制小学学生一起,适龄儿童的入学率增至90.6%,这在当时是了不起的成就。当时的耕读小学一般有两种形式:一种是“借鸡下蛋”,即在全日制学校里,全日制学生早晨、上午上课,耕读小学学生下午上课;另一种则是设在当时的生产队公屋内或者私人家中,因陋就简,就地取材,在一块木板上刷上油漆甚至涂点墨汁算是黑板,学生自带桌子板凳,下雨天下午上学,晴天晚上上学。老师都是屋场里有文化的农民,如我们石屋里的耕读小学老师就是我一位念过几年私塾的叔叔。我当时在中心小学读书,看见他参加教材培训,他自己先在中心小学学习,回去再教学生。据《宿松县志》记载,1965年,农村耕读小学开设周会、语文、算术、生产常识、音乐、体育6门课程;单班耕读小学只要求上好语文、算术。文化大革命初期,教学秩序遭到破坏,教学计划无法执行。1968年开始陆续上课,全县小学只设有政治、语文、算术、军体、唱歌等课程。1969年,小学语文课程以学习“老三篇”(毛泽东的《为人民服务》、《愚公移山》、《纪念白求恩》)、“毛主席语录”为主;体育课改为军体课,音乐课则以“语录歌”、“样板戏”为主,还开设革命大批判课。对于农家孩子而言,认字还有一个课本,那就是《梁山伯与祝英台》等山歌歌本。1965年10月,宿松发放耕读小学教师工作证。1966年1月28日,我县11名耕读小学的代表出席省半农半读代表会议,可见国家当时对耕读小学非常重视。1969年,全县教师全部回到原籍,农村小学全部下放到大队来办。当时流行两句口号:“人民教育人民办”,“学校办到家门口”,农村每个大队甚至生产队都有自己的学校。大队完小负责人不叫校长而叫教育组长。我们家附近三个屋场就有一所学校,我至今还清清楚楚地记得我们三个屋场的农民自己动手盖起两间土砖茅房,里面用土砖砌两个土墩,上面分别放一块木板,这就是“课桌”,板凳则是学生从家中自带。十几个学生都是附近三个屋场里的孩子,其中女孩最多,年龄大小不等,因此分别开设一、二、三年级,学生不用考试年年升级。老师是我的一位念过初中的堂兄,双重身份,既是农民又是民办教师。 那段时间,学生每学期收费为1.2元。为了帮助女孩子上学读书,当时还规定女孩子读书不但不用交书本费,而且还由其所在的生产队补助家里一些工分。一般是一个女孩子读书的家庭一年补助60个工分,多个女孩子读书的家庭一年补助80个工分或者更多,这大约相当于这些女孩子在家放牛、捡粪所能挣的工分。学校办在了家门口,又有这样的政策优惠,极大地方便了解决了农家孩子读书的实际问题。 小学附设初中班到1968年,宿松全县只有完中1所,初中5所,远远不能满足当时孩子的读书需要。为解决这一问题,根据毛泽东主席关于“小学附设初中班,这种办法还是好办法,是先进经验”的指示,宿松分别在陈汉、许岭、佐坝3所中心小学,及隘口、北浴、长溪、下仓、东洪、程营、汇口、占峦、朗岭、程岭等13所小学附设了小学初中班。到1975年,全县许多大队小学的学生毕业了,但由于当时的农村初中一般只有三个班规模,远远不能满足他们的读书需要,各地初中就就地取材,把当地小学的优秀教师抽往初中任教,将学校由三个班扩大到六个班。这样还不能满足需要,于是各个大队的小学就纷纷办起了附设的初中班。我是当时我们佐坝小学附设初中班的第一任初中教师。那时,我在我们佐坝辅导小学教书,与赤脚医生一样是双重身份,在家当农民归生产队长管,在学校教书归校长管。当时我教毕业班语文,第二年辅导小学附设初中班,我便教初中班语文,每年由生产队给300来个工分,折合成人民币就是一百多元钱,同时国家每年还补助60元,我假期还可以去生产队做工挣工分,这样全年的收入加在一起折合成人民币,就接近二百元钱。第二年,我们的民办初中班便移到了大队种子场,移往那里的原因,是响应毛主席的号召要“学工、学农”,学校也更名为佐坝大队“五七中学”。种子场在一个偏僻的山洼里,只有四间房子,腾出一间给我们做教室,我们两个老师,共教20来个学生。我们每天中午在场里吃饭,做饭的是一个老鳏夫,60来岁,满头癞痢,常常抓痒抓得癞痢屑纷纷扬扬,让人想起“兄弟十个上雪山,八个辛苦两个闲;去时大雪纷纷下,回来红日落西山”的谜语。我因此常常想到他烧饭炒菜时如果也要抓痒,无疑也是这样纷纷扬扬飞到锅里,想着想着,我便不由地感到恶心反胃。 民办教师关于宿松教师队伍,《宿松县志》上有这么一项记载:建国后,政府留用了77名教职工,其中,中学教职工43人。这是宿松最早的国家教师,其余教师都是民办教师1949年7月,县人民政府抽调部分城乡小学教师到安庆专署教研班学习,培训一批教学骨干,这是宿松最早的公办教师。1950年,为满足农民对文化的迫切需求,大力兴办小学,师资明显不足。为解决师资问题,一方面从社会上吸收部分乡村知识分子当教师,一方面办师范师资速成班培养教师。1952年8月,全县共有小学教师1145人,初中、初师教师28人,民办小学全部转为公办。1957年之后的历次运动,致使许多教师被劳动教养、下放劳动改造,或被精减、下放;1969年公办小学下放到大队,大部分教师回原籍,清理阶级队伍,又错误处理了部分教师;1970年全县大力发展初、高中,致使部分小学教师到初中任教,部分初中教师到高中任教,因此,造成了全县教师奇缺。于是,全县大量吸收民办教师,同时从回乡和下放知青中招录中小学教师;次年又从本系统临时工(代课教师及工友)中转正70余人为中小学教职工。1975年全县整顿民师队伍,精简了600多名不合格的民办教师;1977年全县通过对民师进行文化与业务考试,辞退民办教师400余人,并对留用民办教师逐人填表建档;1978年至1980年,选招108名民办教师为公办教师;1980年之后民办教师选招改为师范逐年录取;到2002年,宿松最后一批民办教师转正,结束了宿松民办教师的历史。我是一名地地道道的民办教师。最早走上讲台的时间是1971年,学校是当时的生产队队屋。曾有这么一首歌谣唱道:“黑屋子,土台子,坐着几个黑孩子”是生动写照。当时的上学时间是晚上,用一盏马灯照明,烧得茅屋里柴油的烟气刺鼻。土砖墙的木桩上挂一块墨汁漆的小黑板,一张旧方桌坐着四、五个女孩子,比我才小几岁。我教她们“日月水火,山石田土”,她们都叫我普水哥哥而不叫我老师,原因是我当时还是初二学生。我每晚的报酬是2分工,大约一毛钱,这是我人生的第一份工作。1973年我在一个叫袁咀的地方读高中,那年11月,佐坝辅导小学有个女老师生孩子,我便辍学去代课。学校在佐坝中学旁边,是瓦房,晚上有电火,而且我每月可拿工资30元。我教的是五年级语文,学生虽比我小不了几岁,但都叫我石老师,当然,我只是个小学代课教师。不久,我成为该学校民办教师,到1978年,我来到佐坝初中代课,虽然身份还是农民,但每月工资30元,交生产队三元钱的积累,我每年有300多块钱的收入,这对我而言,可是个不小的数字,而且我也已升格为中学代课教师了。后来我通过参加安徽师范大学的函授教育获得大学毕业证,并以“五大毕业生”身份参加全县的转干考试,成为一名国家正式教师。现在我已经是中学高级教师了。我的这些曲折经历,正是我县绝大多数曾经的民办教师们所走过的路程。关于民办教师的报酬,《宿松县志·教育》564页有这样的记载:1952年,民小教师按乡干部每月110~120市斤大米做标准,个别地区支到150市斤大米,大米由社队统筹解决。从1963年起,国家按月发给一定的补助费,补助标准,小学为3~5元,中学4~6元,以后迭次增加。1972年,民办中学一般按每人每月8~15元,民办小学每人每月6~10元发给。到1984年增至小学月平均15元,中学月平均20元,即全年民办小学每人国家补助180~230元。民办中学教师每人补助200~250元,社队统筹部分,根据规定,其标准增至每月不低于15元~20元。1985年,对1978年以前参加工作的中、小学民办教师补助工资再次进行了调整。至于今天的宿松民办电子职业学校、阳光高中、博雅中学、蓝天实验学校和慧德中学,它们当然也都属于我们宿松的民办教育,但它们都是当今时代发展的宠儿,每一所都无疑是一部华彩的乐章,与我说的传统意义上的宿松民办教育不好同日而语,也不是我在这里蜻蜓点水就可以企及的。宿松民办教育,是宿松教育上的一面旗帜,在服务宿松发展的漫漫征程中劳苦功高,功不可没,也在一定意义上培育造就、成就了一代代的宿松人,这其中当然也包括我。(2014.1.3)(4545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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