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二 发表于 2018-5-8 23:25

江苏响水县一媳妇把公公杀了

    今天下午3点半左右盐城响水一媳妇将公公杀了,目前响水警方已介入,正在现场了解情况,具体情况正在了解当中。这件事在响水也闹得沸沸扬扬,随后响水公安针对此事发布了警方通报。2018年5月8日,我县陈家港镇发生一起故意伤害致死案。经初步调查,当日中午,孙某玉(女,28岁,灌南县人)因家庭琐事与公公黄某青发生争吵,后用剪刀刺中黄胸部,致其抢救无效死亡。目前,孙某玉已被公安机关控制,案件正在侦办中。

   所谓冲动是魔鬼,因为一些家庭琐事演变成命案,孙某玉既伤害无辜也使自己锒铛入狱,得不偿失。
法律小知识
    《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罪】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劝诫广大人民群众遇事应冷静分析做事考虑周全通过合法途径解决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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