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占晓敏参评“宿松好人”有关情况的说明
宿松县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占晓敏参评“宿松好人”有关情况的说明各位网友:
近期占晓敏参评“宿松好人”受到网友高度关注,现就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占晓敏,女,1980年1月生,中共党员,县政务服务中心医保局窗口工作人员,是县医保局作为敬业奉献类型申报的2018年第二季度“宿松好人”候选人。 在2018年第二季度“宿松好人”候选人公示期间(公示时间从8月14日起到8月20日止),县文明办于8月20日接到群众举报占晓敏有关问题,为此迅速安排专人对举报情况按照回避原则进行了调查。在调查期间,占晓敏本人及其申报单位主动向县文明办提出放弃“宿松好人”候选人资格。根据《关于进一步做好“宿松好人”推荐评选工作的通知》(松文明字〔2015〕6号)规定,县文明办决定取消占晓敏的“宿松好人”候选人资格。目前,2018年第二季度“宿松好人”表彰人选还未确定。
县文明办自2013年以来坚持每季度开展“宿松好人”评选,为使推选出的“宿松好人”可亲、可敬、可信、可学,逐步完善评选程序,并且严格按照程序组织实施。评选程序为:
第一步,由各地各单位按照助人为乐、见义勇为、诚实守信、敬业奉献、孝老爱亲等类型进行把关申报,经自下而上、层层推荐,产生季度“宿松好人”候选人。
第二步,县文明办对“宿松好人”候选人材料进行审阅,提交“宿松好人”评委进行投票推选。(“宿松好人”评委由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道德模范代表、文明单位代表、文明村镇代表、媒体记者代表等组成)
第三步,根据“宿松好人”评委投票结果确认正式候选人,进行网上为期7天的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并同时征求纪委监委、公安、卫计、法院、检察院等单位意见。
第四步,征求意见和公示没有异议后,再提交县文明委审批确定正式表彰人选,并向全社会公布。
特别要说明的是,根据“宿松好人”评选表彰、教育管理办法,评选表彰的“宿松好人”如果出现榜样意识不强、放松道德修养、缺乏正确义利观等情况,将对其进行诫勉谈话、责令整改;出现道德滑坡、事迹造假、受党纪政纪处分、违法犯罪行为等情况,将撤销荣誉称号、收回证书。
县文明办将以此为契机,进一步完善“宿松好人”申报、评选、表彰各环节的把关,评选出名符其实的“宿松好人”。感谢网友对宿松县公民思想道德建设工作的大力支持和亲自参与!
如果不是出这个不要脸的事件,占晓敏“宿松好人”公示天数就通过了吧,是谁提名占晓敏为“宿松好人”人选?估计不一般?
页: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