谷口 发表于 2018-11-5 16:02

关于启用道路电子监控设备的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确保辖区内道路交通安全畅通,经上级交管部门批准备案,省计量单位标定认证,宿松县公安局交通管理警察大队自2018年11月12日00时起在以下路口、路段启用电子监控设备,对机动车闯红灯、未按所需行进方向驶入导向车道、违反禁止标线指示、违反禁令标志通行、超速等交通违法驾驶行为进行拍摄。请广大交通参与者自觉遵守交通法规,确保行车安全,共同营造安全、畅通、文明的交通环境。现将电子监控点位公布如下:   
       将军山路与龙腾路路口、太白路与龙腾路路口、安丰国路与府东街路口、安丰国路与府西街路口、经五路与明星路路口(复兴镇)、经七路与纬三路路口(复兴镇)、达山路与宏业路路口、105国道与育才路路口、人民西路与龙门路路口、龙湖路与人民路路口路口、柳坪卡口(X065线7km+280m处)、长铺卡口(Y010线11km+700m处)、党校路口卡口(龙湖路与黄湖路交口东300m)等13处。      
       特此公告   
宿松县公安局交通管理警察大队
二0一八年十一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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