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松一男子因酒驾“四进宫”,这次因无证驾驶又被抓
近日,宿松县公安局交警大队一中队在“百日安全行动”中,查获一起驾照吊销后仍驾驶机动车违法行为,驾驶人员傅某友受到行政拘留十日,并处一千元罚款的处罚。今年53岁的傅某友在2012年8月5日因醉驾引发交通事故被追究危险驾驶罪,驾驶证被公安机关依法吊销。 驾驶证吊销后,傅某友依旧偷偷摸摸驾驶机动车。2017年6月8日因无有效机动车驾驶证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宿松县公安局给予罚款一千元,并处行政拘留十日的处罚;2018年8月22日因无有效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再次被宿松县公安局处以行政拘留十日,并处一千元罚款的处罚。2018年11月21日,傅某友再一次因无证驾驶被交警一中队民警当场查获。
警方提示: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后,驾驶人即无驾驶资格,不允许驾驶车辆。任何挑战交通法律法规权威的行为,都会受到应有的处罚。
遵守交通规则,这是每一位驾驶员最起码的自我约束。不然的话,就会酿成大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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