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猴子 发表于 2018-12-20 09:01

关于临时调整今冬明春非居民燃气价格的通知

尊敬的客户:您好!
      又到一年用气高峰期,全国各地纷纷上调天然气销售价格。宿松中燃非居民天然气销售价格临时调整方案已向县物价局备案,每立方米顺价上浮0.4元,即由4.5元/方调整至4.9元/方,具体执行时间自2018年12月15日00:00起至2019年3月31日24:00止,若在此期间上游气价恢复至前水平,我司将及时恢复至4.5元/方。
      本次价格调整不影响安徽宿松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松经开纪﹝2018﹞6号》文件的有关规定的执行。
      特此通告!
               
宿松中燃城市燃气发展有限公司2018年12月19日   

领悟 发表于 2018-12-20 19:49

15号涨价19号发通告?

发通告时间应该至少在15日涨价前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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