侠女 发表于 2019-2-19 08:57

宿松有认识这位小姐姐的吗?

    我是宿松人民路龙鑫商城附近一家黄金店的一名导购员,2019年2月14日(情人节),当天由于店里的客流量多,我在与客人交谈中,不慎将手中佩戴的旧戒指掉到地上。后从监控中可以看出,是被一小姐姐捡走了。当时连同小姐姐一起的,有她的孩子还有两位老人,不知道是小姐姐的父母,还是公婆。我只是一个打工的。戒指价值1900元,希望小姐姐看到此消息,麻烦将戒指归还与我,当面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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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世纪网提醒:


   根据法律规定,捡到他人财物,拒不归还者,按非法侵占罪论处,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当事人如果能够主动归还财物,主观上没有故意侵占他人财物,才有可能避免被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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