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松多部门重拳打击非法采捕行为 一千公斤螺蛳放回大湖
5月23日上午,宿松县公安、水产两部门执法人员来到位于千岭乡竹墩村的湖区,将收缴的1000公斤螺蛳全部放回大湖,在强力震慑非法采捕螺蛳、贝类等底栖动物行为的同时,全力维护湖区生态平衡,推动湖区湖泊渔业绿色健康可持续发展。5月22日16时许,由宿松县水产执法大队执法人员和宿松县公安局水上派出所民警组成的联合执法队,像往常一样围绕湖区开展例行巡查,当巡查至该县华阳河四场附近时,发现不远处的六昌湖河滩上停放着6辆手扶拖拉机和一辆电动车,执法人员立刻驱车赶到河滩,当场在拖拉机车厢内查获螺蛳200余公斤,以及充气轮胎、塑料盆、手推钯等用于采捕螺蛳的作案工具18件。另一组执法人员在六昌湖另一处河滩,查获螺蛳300余公斤,以及作案工具11件。
经盘问,11名涉案人员如实交代了当日下午利用自制的工具,在六昌湖水域共非法采捕螺蛳500余公斤的违法事实。执法人员根据盘问掌握的线索,循线追击,于当日傍晚将设立在洲头乡乌池村的一处螺蛳收购点予以捣毁,现场收缴螺蛳449公斤。
为使收缴的螺蛳尽快回到大自然,23日上午,水产执法大队执法人员、水上派出所民警早早来到位于千岭乡竹墩村的湖区,将收缴的1000公斤螺蛳放回水面宽阔的长河。期间,还将收缴的29件作案工具予以全部销毁。
据县水产局党组成员、水产执法大队大队长周本真介绍,采用人工趟螺、扒螺等方法非法采捕、收购螺蛳、贝类等底栖动物,不仅造成底栖动物资源的破坏,而且造成水生植被资源的受损,降低了水体自我净化和修复能力,更是给沿湖人畜饮水安全带来重大安全隐患,严重威胁湖区渔业生态安全和湖区周边秩序的稳定。
周本真表示,水产部门将通过争取县委县政府的更进一步支持,在公安部门的密切协作下,加大人力、物力投入,力争做到对非法采捕、收购螺蛳、贝类等底栖动物行为的全方位打击,不断压缩非法采捕行为的生存空间。(宿松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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