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松乡贤】 黎宗岳:民国先驱 为国宣劳
黎宗岳共和先驱为国宣劳 黎宗岳,字嵩祝,名堃甫,宿松县新兴乡金碧村(今属佐坝乡碧岭村)人。光绪二年(1876)出生于一个知识分子家庭。幼时随祖父读书,一目数行,过目成诵,聪颖过人。尤其善为文,工书法。17岁入邑庠(县学)读书,19岁以优异成绩考入安庆敬敷书院。青少年时期即怀大志,常以救济苍生振兴民族为己任,并且十分关心家国大事。戊戌变法(1898年)时,宗岳年仅22岁,写出数万言的“奏议书”,向朝廷陈述治国的道理,以及应兴应革的大事,深获两江总督刘坤一的赞赏。 黎宗岳 26岁考取优贡。次年乡试因为试策内容犯忌,只中了副举,进京捐了一个“内阁中书”闲职。供职不久,声誉日隆,许多大臣器重他的才能,欲招为幕下。其中徐相国郙、李袭侯国杰尤其器重他。后来他得到肃亲王的赏识,提拔为六品警官兼探访局长。当时国家多事,有志之士,倾向革命,纷纷建立旨在推翻清廷的秘密组织。朝廷因此屡命探访局罗织罪名,陷害这些革命志士。黎宗岳对此不满,便邀集同仁在京城创办国报馆,以疏通风气,开化人心,因而遭到权贵妒忌,被革职回家。 34岁时,宣统继位。黎宗岳到武汉与黎元洪会面,提出“国家当务之急,应以创办实业为先”的主张。并亲赴上海筹办企业,不到两年时间,他办起了拥有股本100余万元的“国产公司”。他暗中与宋教仁、吴禄贞等密商救国之计,积极准备发动武昌起义。宣统三年(1911)十月武昌起义,黎宗岳雪中送炭,把筹措的巨款献给革命军,解决了革命军补给不足的困难。武昌起义胜利后,黎宗岳被任命为长江各军参谋长。指挥东下,连克沿江各城,十月下旬占领九江,迅速成立了驻浔“军政府”,与武汉遥相呼应。当时清廷两艘军舰徘徊于九江的江面上,同僚有人主张炮击这两艘军舰,黎宗岳不同意,独自乘舟登舰,晓以大义,陈其利害,不费一兵一弹,使两舰官兵欣然归顺。紧接着,他率领浔军司令黄焕章直取安庆,迫使安徽巡抚朱家宝放弃抵抗,至江边投降。黎宗岳筹措巨资支援前线,又率军光复九江及皖南各地,因此,称他为“民国先驱”毫不为过。 1912年1月,清廷退位,中华民国临时政府成立,黎宗岳任大通军政府都督。4月,革命阵营内部不和,胡万泰唆使孙毓筠进攻大通,黎宗岳不忍同室操戈,毅然解甲,北上京师。 黎宗岳在北京参加组建“共和党”,力主民主共和,痛斥袁世凯阴谋篡国、暗杀宋教仁等非法行径,因而遭到监禁。经议会联名保释后,他又去上海、武汉经营实业,创办“华年人寿保险公司”、“粤汉铁路公司”、“九江电灯公司”等民族企业。 民国四年(1915),袁世凯复辟称帝,黎宗岳在武汉集合同志组织“共和军”,准备北伐讨袁世凯。因监制炸弹失事,不幸炸伤,经抢救无效,逝年39岁。数日后,袁世凯垮台,黎元洪继任大总统。黎元洪对黎宗岳从优褒恤,书赠“为国宣劳”四字,以表彰其同建共和之功。各省志士也纷纷致电哀悼。黎宗岳生平智谋出众,胆略过人。经他赏识提拔的军校,很多人后来都立了战功,成为名将。他官至都督,却从不谋私。身后行囊萧然,家贫如洗。死后遗体归葬在故乡金碧村茅家山。他生平志向远大,以国家兴亡为己任。志在发展民族经济,推翻专制,组建共和。不愧为辛亥革命的元老。所著诗文甚多,均散失未梓。(石普水 据90版《宿松县志》、民国十年《宿松县志》、《佐坝乡志》和江伟《黎宗岳:从立宪走向革命》等相关材料编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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