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松住建局召开专题会议 研讨第一高楼合同纠纷
6月15上午,宿松县住建局针对网民反映 《宿松第一高楼开发商不良行为》 的贴文召开了专题会议。 就网民反映的 宿松县鑫鑫房地产开发公司以其与安徽亿达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之间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为由,欲解除购房户与开发商之间的商品房买卖合同问题,进行分析和研判, 明确专人成立专班开展工作。根据专班工作人员的调查和研讨,以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宿松县鑫鑫房地产开发公司与安徽亿达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之间的施工合同纠纷,业主无任何过错,不能构成解除《商品房预售合同》的理由。
因此,宿松住建局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充分维护广大业主权益,建议 购房户与开发商之间进行协商解决,协商不成, 购房户可依法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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