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赵春主持召开县十六届人民政府第13次常务会议
审议通过我县2019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行动方案送审稿6月26日,县十六届人民政府召开第13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宿松县2019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行动方案(送审稿)》等方案、规划文本,研讨决定我县养老机构消防整改工作有关问题。
县长王赵春主持会议。县领导石承抚、杨全城、王松青、张永西、黄美华、汪百春,县政府党组成员、政府办主任陆克武出席会议。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明丽,县政协副主席陈文昌列席会议。
会议听取了县农业农村局关于我县2019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行动实施方案送审稿和我县2019年农村厕所整治、生活污水治理、生活垃圾治理、“五清一改”村庄清洁行动、农业生产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美丽乡村提升行动等6个工作方案送审稿制订工作情况的汇报及相关解释说明。会议对上述7个方案送审稿进行了认真审议,充分讨论了各方案相关具体内容。会议原则通过了上述方案送审稿,并就进一步修改完善提出了指导意见。
会议指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行动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一项重要内容,是脱贫攻坚战完成后的一项长期工作任务,必须扎扎实实做细做好,真正让农村人居环境得到有力有序有效整治,不断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的追求,让群众倍感满意。
会议要求,要在精准摸清我县底细的基础上,对照省市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对各个方案作进一步修改完善,使工作目标任务更加明细,工作思路更加明晰,实施行动措施更具可操作性、对基层开展工作更具指导性。
会议强调,要科学确定、认真把握工作标准,合理安排资金,确保把每一分钱都用在刀刃上。要组织发动群众,充分激发群众积极性,全力引导他们参与到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行动中来。要压实工作责任,确保在既定时间内完成工作任务。
会议研究讨论了我县养老机构消防整改工作有关问题,同意了县民政局提交的整改实施建议方案。会议还对《宿松县中小学智慧学校建设规划(2018-2022年)(送审稿)》进行了审议,原则通过了该规划送审稿。(融媒体记者 刘发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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