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通用户 发表于 2019-8-12 18:08

是谁给的权力?宿松工商银行高速“拦车推广宣传ETC”

       近日,宿松工商银行在宿松高速公路收费站,身穿交通制服背心在拦车办理ETC卡,是办还是不办?https://v.qq.com/x/page/o0912hpa3o3.html      办ETC对高速行驶是方便些,也是国家提倡的,但在高速上身穿交通制服是否正确?笔者亲眼所见,先叫你带好身份证行驶证,去交警岗亭办理ETC卡,办了30分钟左右,说外地的车牌办不了,车主说你这不是瞎忙,浪费我的时间!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31条明确规定:未经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占用道路从事非交通活动。      根据有关解释,非交通活动,包括占用道路施工作业,在道路上堆放、晾晒物品、摆摊设点甚至设立集市进行经营,搭棚甚至占用道路盖屋等。

       很明显,办理高速ETC,不是一种行政行为,而是典型的商业行为,根本不属于“交通活动”。

      笔者认为,银行员工在高速公路收费站、服务区等场所免费办理点内推广安装“高速ETC”,与小商贩在城市道路上“摆摊设点”没有本质区别。
      显然,在宿松高速公路收费站路口的“高速ETC免费安装点”应该是得到了有权部门的“许可”。   (来自网友报料内容,不代表本平台观点)

伯乐尼全屋定制 发表于 2019-8-13 08:32

我们国家就是需要这样不怕查水表的同志

乡巴佬牙 发表于 2019-8-13 10:10

太危险了

童年 发表于 2019-8-13 10:10

希望有关部门管一管

童年 发表于 2019-8-13 10:10

一不小心就是人命{:5_1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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