谷口 发表于 2019-8-28 15:22

宿松县2019年度农村住房保险政策解读

   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9年全省民生工作要点的通知》《安徽省应急管理厅、民政厅、财政厅、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中国银保监会安徽监管局关于做好2019年度农村住房保险试点工作的通知》(皖应急〔2019〕47号)、《安庆市应急管理局、财政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安庆市2019年山区库区农村住房保险试点实施办法>的通知》(庆应急〔2019〕41号)、《宿松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9年宿松县民生工作要点的通知》(松政办秘〔2019〕63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为进一步做好2019年度农村住房保险工作,现就我县2019年农村住房保险试点工作政策解读如下:


问:农村住房被保险人是哪些?

答:宿松县范围内具有本地农业户籍的农村住户为被保险人。

问:农房保险的保费是多少,由谁承担?

答:农房保险保费全省统一标准,为每户16元,全部由政府承担,农户不出一分钱。

问:农村住房保险标的是如何规定的?

答:山区库区农村住房保险标的为宿松县境内具有本地农业户籍的农村居民所座落于乡村(社区)、一直有人居住的房屋,包括整栋房屋和单建厨房。有多处房屋的农户限保一处房屋,以户口簿和保险标的清单认定的为准。以下房屋不属于保险标的:

1.用芦席、秸杆、茅草、油毛毡、芦苇、竹竿、帆布、塑料布、纸板等为外墙或屋顶的简陋屋棚;

2.柴草房、杂物间、禽畜棚、牛栏、猪舍、厕所、粪寮、围墙;

3.单独店面、作坊、出租用作工商业的房屋;

4.室内的装潢和财产;

5.政府有关部门征用、占用的房屋;

6.签订保险协议时尚未建成的房屋。

问:农房保险的保障范围有哪些?

答:根据省、市县相关文件精神,对于保险期内以列四种原因造成农户房屋全部或部分损失的,2019年度由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安庆市分公司宿松支公司负责赔偿,每户累计最高赔偿金额不超35万元:一是火灾、雪灾、雨灾、风灾、爆炸、雷电、洪水、冰雹、泥石流、山体滑坡、地面塌陷;二是飞行物及其他空中运行物体降落;三是外来不属于被保险人所有或使用的建筑物和其他固定物体的倒塌;四是保险事故发生后,被保险人为防止或者减少保险标的的损失所支付的必要的、合理的费用。

问:2019年农村住房保险期限和承保机构是?

答:保险保障期限自2019年4月1零时起至2020年3月31日24时止,保险期限为一年。根据安庆市应急局统一招投标结果,宿松县农房保险承保机构为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安庆市分公司宿松支公司。

问:农村住房保险如何申报理赔?

答:当房屋遭受常见自然灾害和意外事故造成房屋倒损的,请首先保护好现场,并在48小时内通知保险公司(农户在保险事故发生后,各村级协保员应协助农户及时拨打95518或17355668868报案),中国财保宿松县支公司查勘人员会第一时间联系农户并入户现场查勘,确定损失并由农户签字确认。在受损农户资料及信息收集齐全并核对无误后,保险赔款将在10个工作日内将打入农户“一卡通”账户。

何明敏 发表于 2019-8-29 1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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