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级奖项!宿松法院吕芳喜获“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个人”称号 宿松县人民...
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个人static/image/hrline/1.gif
近日,全国妇联表彰了一批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宿松县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一庭副庭长吕芳同志荣获“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个人”荣誉称号。据悉,她也是全县唯一获此殊荣者。
吕芳同志1989年进入宿松法院从事审判工作,从业30年来,她埋首耕耘、履职奉献,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将维权工作落到实处。工作中,她发挥女性严谨、细致及耐心的优势,既解“法结”,更解“心结”,在家事审判、妇女儿童维权、维护家庭和谐稳定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
2016年6月,在一起涉及家庭暴力的家事案件中,她果断发出人身安全保护令,这也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正式实施后,宿松法院发出的首张人身安全保护令。
对于涉及农村“出嫁女”权利受侵害的案件,在依法维护妇女的合法权益的同时,吕芳同志注重开展普法宣传,积极组织村民小组成员参加旁听,结合真实案件以案释法,促进基层组织依法行事。在任职县政协委员、常委期间,积极履责,建议基层政府在征地时着重考虑“出嫁女”的权益,积极地将矛盾解决在诉前。
多年来,吕芳同志凭借女性的柔情和法官的职责,用法理明辨曲折,用裁判彰显争议,用调解维护和谐,用实践弘扬道德,以公正的裁判为需要帮助的妇女儿童撑起一片法治蓝天。
来源:宿松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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