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巴佬牙 发表于 2019-12-14 10:26

宿松一男子伪造亡妻火化证明骗取退休金

近日,宿松县公安局松兹派出所接到县社保局窗口工作人员报警,称有人涉嫌使用伪造的火化证明来骗取退休金。接警后,民警迅速开展调查。一个月后,经司法鉴定中心鉴定,死者“王某”火化证明属伪造。“根据盖的公章,我们发现死者王某的火化证明与别的火化证明不同,很可能是伪造的。”县社保局窗口工作人员告诉民警。民警立刻拿着该火化证明,找殡葬管理所进行核查、比对,发现该火化证明上的公章防伪码与殡葬管理所现使用的公章明显不一致,初步认定该火化证明系伪造。12月6日,经专业司法鉴定中心鉴定,死者“王某”火化证明上的公章系伪造。12月10日,民警将使用该火化证明为其亡妻王某办理退休金手续的孙某抓获。孙某向公安机关交代,其妻王某于2016年去世,当时系土葬,未到殡仪馆火化。事后,他故意隐瞒妻子去世事实,继续到社保局为亡妻领取退休金。今年3月,社保局工作人员通过核查发现王某已去世,即通知孙某带上王某的火化证明去社保局办理多领取的王某退休金一事。孙某担心长期领取退休金的行为败露,遂通过网络给亡妻王某办理了一张伪造的火化证明,将妻子的死亡日期伪造到2018年10月16日,以骗取被其多领两年的退休金。案发后,孙某家属主动将多领的王某退休金全部退还给了县社保局。12月10日,违法行为人孙某因涉嫌买卖、使用伪造、变造的公文、证件、证明文件被宿松县公安局依法行政拘留十日。养老保险基金是千千万万老百姓的养老钱、救命钱,任何冒领养老金的行为都会损害国家的根本利益。
这7种骗取养老金行为千万别做
否则将面临惩罚(一)退休人员死亡后,其直系亲属不按规定期限报备,冒领养老金; (二)遗属人员死亡后,其直系亲属不按规定期限报备,冒领遗属抚恤金; (三)冒用他人档案材料或伪造人事档案材料参保退休骗取养老金; (四)退休人员被判刑、失踪,直系亲属不按规定期限报备,冒领养老金; (五)伪造死亡证明、虚构死亡时间,骗取养老金及丧葬费; (六)虚构劳动关系,伪造参保资料办理参保补费手续骗取养老金; (七)其他通过欺诈、伪造证明材料骗取养老金的行为。这种冒领养老金的行为看似“占便宜”,实则会“吃大亏”,被发现后将被追究刑事责任。相关法律规定《社会保险法》第八十八条等规定:以欺诈、伪造证明材料或者其他手段骗取社会保险待遇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其退回骗取的社会保险金,并处骗取金额2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所以,
遇到冒领养老金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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枪神 发表于 2019-12-14 13:26

无期不有

荣耀 发表于 2019-12-14 14:22

民间高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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