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松:华复新村十多户业主无奈诉求
我们华复新村业主13位业主联名求助,恳请主管部门责令安徽华复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尽快解决交房、银行征信问题;我们业主于2016年至2017年初在安徽华复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按揭购置商品房,业主们按时向银行还房贷至2019年上旬,发现房产开发商一直未履行交房约定;业主们经多方打听得知安徽华复房地公司因吃官司而被法院查封,导致房产公司不能交房更无法办理房产证;业主们无数次找开放商协商没结果,2019年中旬业主们为以防不测暂时停止向银行还房贷;2019年12月农业银行宿松支行向宿松县人民法院起诉未按时还房贷的业主,我们业主无奈之下求助尽快解决交房、银行征信问题。鉴于安徽华复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后面简称“公司”)拖延交房的事实,所有业主提出的提出催告意见如下:
一、你公司与施工企业之间以及你公司与购房者之间是两个不同的法律关系,你公司与施工企业之间形成的是建筑工程施工合同关系,而与购房者之间是商品房买卖合同关系,两者相互独立。因此,你公司与建筑企业之间的官司纠纷是你们之间的事,与我们购房者毫无关系。
二、你公司一直违约交房日期,所有购房者集体向你公司维权,同时向县、市、省有关政府部门集体上访维权,到时你公司声誉如受影响,全属咎由自取。
三、你公司一直拖延交房,没有向业主出具书面合理的解释。
四、与你公司签订的《商品房预售合同》第九条:出卖人逾期交房的违约责任所述:“逾期超过30日后,买受人要求继续履行合同的,自最后交付期限的第二天起至实际交付之日止,出卖人按日向买受人支付已交付房款的万分之 一的违约金”。根据《合同法》关于房屋延期交房违约金标准的规定,其标准明显过低。因此,本人要求自购房合同约定的最后交付期限的第二天起至实际交付之日止,你公司按日不低于已交付总房款的万分之3支付我的延期交房违约金。
五、请你公司务必在2019年12月25日前对以上催告意见向所有业主作出交房安排!!!
各诉求业主户:
我镇接到有关领导的批示,第一时间成立专班进驻华复房地产开发公司调查和周边群众走访,根据掌握了解的情况得知:华复房地产开发公司(法人:陈典喜)与承建项目施工方复兴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项目经理(自然人:祝金良)在工程完工达90%左右时,因工程款结算问题而产生经济纠纷走上了法庭,根据2018年法院裁定结果:华复公司败诉,商品房、账户等被查封冻结,从而导致该楼盘工程的资质年检无法通过,业主逾期不还贷款,银行最后起诉业主,后续连锁恶效使得利益相关业主无法承受之痛。为此,我们在12月31日晚再次约谈并告诫华复公司法人陈典喜,要端正态度,认识事态的严重性与不良后果,并敦促其达成如下共识:
1、想方设法积极筹款,做好扫尾工程的竣工验收前期准备;
2、会同相关职能部门力争先申请法院解除被失信人黑名单;
3、督促施工方尽快复工并完成剩余项目工程,尽量在最短时间内完成住建部门的年检;
4、针对华复公司提出的2019年11月应诉的复兴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因施工中钢筋混凝土工程质量问题的连带责任,要求陈典喜继续加强与祝金良的沟通、理解,尽早达成互谅、互解,如不成走司法途径依法维权,不得借故损害业主切身利益;
5、做出整改备忘录,每周向镇政府报告相关事项进度,回应业主关切。
以上是我单位对您们留言的回复,如果您们对回复意见不满意或有新的意见建议,请直接与我们联系(0556--7551454)。感谢您们对我们工作的支持!
复兴镇人民政府
2019年12月31日
请求镇府严厉打击这些坑害老百姓的不法分子 无良开发商的背后是谁在为其撑腰,多名老百姓的权益又有谁来为其维护,当官不为民做主,何至于来此求助 无良开发商的背后是谁在为其撑腰,多名老百姓的利益又有谁来维护,当官的不为民做主,何至于来此求助 打抱不平 发表于 2019-12-23 16:07
请求镇府严厉打击这些坑害老百姓的不法分子
谢谢 朋友们 关注 要求赔尝 政府都是踢皮球,“老在门前晃,就是不进球”。真不行的话,建议你们直接去省城,去北京! 希望见到有效的处理方案 希望见到快速有效处理 严惩不良开发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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