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松世纪网芳芳 发表于 2020-1-21 07:52

宿松一小区居民乔迁新居,燃放烟花爆竹被处罚

       1月18日凌晨,家住水岸国际小区居民吴某因乔迁新居图喜庆违规燃放烟花爆竹,县城管局接到群众举报后,随即进行调查取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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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查,当事人吴某是二郎镇人,夫妻二人近几天才从福州务工回乡,不清楚宿松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规定,吴某对违反规定燃放烟花爆竹的事实供认不讳,事后认识到了事情的严重性并主动承认错误,愿意接受处罚。

  根据《安庆市燃放烟花爆竹管理条例》第十四条规定,城管局将对吴某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按法定程序进行处罚。自2019年元月1日禁止燃放烟花爆竹以来,在全县人民群众的共同努力下,我县的环境得到很大改善。因此,希望广大市民严格遵守禁限放烟花爆竹的各项规定,为保护我县生态环境作出应有贡献。(通讯员 石秀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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