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松应急指挥部发布《关于有序推动餐饮业复工复业的通知》
3月16日,宿松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发布《关于有序推动餐饮业复工复业的通知》,从即日起有序推动我县餐饮业复工复业,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一要落实企业主体责任 餐饮经营单位必须具备有合法经营资格,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要全面落实疫情防控和食品安全生产企业主体责任,企业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要严格遵守疫情防控要求,制定完善疫情防控工作措施和应急预案,备好测温计和充足的口罩、消毒液等防疫物资.要加强防疫宣传,安排专人引导人流,避免人员聚集。疫情防控期间暂停承办各类宴席。 二要做好人员管理工作 餐饮经营单位要对从业人员一律实行戴口罩、测体温上岗制度,并做好记录,有发热、咳嗽等症状的人员要立即停止上班,引导其到就近发热门诊就诊,并第一时间向所在地疫情防控指挥部报吿。要加强从业人员培训,勤洗手,做好手部卫生防护,服务过程中与用餐人员保持间距,减少与用餐人员近距离接触,要对用餐人员测量体温,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的,一律不准进入餐饮场所,引导其到就近发热门诊就诊,并第一时间向所在地疫情防控指挥部报告。用餐人员要文明用餐,保持间距,使用公筷公勺或个人双筷勺,提倡有条件的餐饮经营单位实行分餐制。除就餐期间外,用餐人员应全程佩戴口罩。要建立用餐人员可溯源制度,每桌至少登记1名用餐人员的有效身份信息和联络方式,确保能追溯到每一名顾客。 三要抓好营业场所安全 餐饮经营单位复工复业前,必须对营业场所、设备设施、餐饮用具等进行全面消毒和安全检査。复工复业后,要定时开门、开窗,不得使用空调,不具备良好通风条件的就餐大厅、包间(包厢)要暂停提供服务;餐具、饮具和盛放直接入口食品的容器使用前必须洗净、消毒。餐后应立即对桌椅进行消毒。四层以下餐厅停用公共电梯。需要使用的电梯,应增加消毒频次,做好消毒记录。要减少就餐大厅桌椅摆放,餐桌实际使用量不超过总量的50%,餐桌间距不小于1米;长条桌(方形桌)用餐人员同向相坐,人员间距不少于1米;圆桌用餐人员隔位相坐,面对面距离不少于1米。每个包间(包厢)只开一桌,每桌用餐人员人数不超过平时额定标准座位数的50%。 四要强化食品质量管理 餐饮经营单位要严格落实进货查验及索证索票制度,做好釆购验收及台账登记工作,不得釆购来源不明的食品原材料,严禁采购、使用病死或无检疫检验证明的肉类及其制品。全面禁止非法食用、交易野生动物的行为,严禁在经营场所宰杀活禽。要严格按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的各项要求,规范食品加工制作全过程.加强废弃物管理,保证餐厨废弃物收集容器完好、密闭和整洁,并及时清理,避免造成污染.按照防疫要求,对废弃口罩实行定点回收、集中处理。 五要明确日常监管责任 各乡镇、经开区、东北新城、华阳河农场、九成监狱管理分局要落实属地管理责任,督促企业履行疫情防控主体责任,商务部门要落实餐饮行业管理责任,卫生健康部门要落实防疫工作指导服务责任,市场监管部门要落实食品安全监管责任,城市管理部门要落实餐厨垃圾等废弃物管理责任,公安部门要落实社会治安管理责任。各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形成联动机制,同时发挥行业协会的宣传引导和行业自律作用,共同有序推动餐饮业复工复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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