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松法院深化“三个以案”警示教育第四次集中学习研讨会召开
5月11日,宿松法院召开深化“三个以案”警示教育第四次集中学习研讨会。院党组成员、科级干部、二级机构负责人参加会议,会议由院党组书记、院长方胜主持。会上,院党组成员、纪检组长常锦娟领学了习近平总书记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讲话、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进一步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的实施意见》、《人民法院审判人员违法审判责任追究办法(试行)》、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通报了发生在全市法院系统的典型案例。部分班子成员、科级干部和二级机构负责人围绕“在审判实践中如何把讲政治和讲法制有机统一起来”以及“在审判实践中服务党和国家工作大局的具体实现方式是什么”作了交流研讨。
研讨发言后,方胜作了点评,他指出:今天的研讨主题十分切合法院工作实际,全院干警一定要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深入思考如何在审判执行中服务党和国家工作大局,达到政治效果、社会效果、法律效果的统一。
来源:宿松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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