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松县6月8日开始启用电子监控抓拍不按规定使用安全带
关于启用电子监控设备对机动车驾乘人员不按规定使用安全带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抓拍的公告为有效减轻交通事故对机动车驾驶人、乘车人造成的人身伤害,保障交通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安部的相关规定,宿松县公安局交通管理警察大队决定自6月8日0时0分起,启用全县范围内119个电子监控设备对机动车驾乘人员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抓拍取证。
对上述交通违法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安徽省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进行处罚。请广大机动车驾乘人员自觉遵守交通法律法规,安全文明出行。
宿松县公安局交通管理警察大队二0二0年六月二日
来源:宿松交警在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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