谷口 发表于 2020-7-3 08:44

违法所得30万元!宿松一对夫妻组织、领导传销活动

   “感谢宿松县人民法院所做的大量工作,真没想到会这么顺利。”司法拍卖房屋买受人熊某激动地说,一开始参加拍卖的忐忑心情,此刻显得格外轻松。




      据悉,此次拍卖的房屋为一起财产刑执行案件被执行人房屋。2019年6月5日,宿松县人民法院依法对张某某、杨某某组织、领导传销活动案作出判决,判处被告人张某某缴纳罚金七万二千元,并追缴违法所得二十万元,判处被告人杨某某缴纳罚金三万五千元,并追缴违法所得十万元。案件移交执行后,该院依法向被执行人张某某、杨某某送达执行通知书,责令被执行人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但二人均未及时缴纳罚金和违法所得。


      为打击犯罪、切实保障国家利益,执行法官一方面加强与被执行人的释法明理工作,前往监狱会见正在服刑的张某某,并依法传唤该案另一被执行人杨某某,另一方面,积极开展网络查控和线下调查工作。最终,执行法官发现被执行人张某某、杨某某名下有一套共有房屋,遂第一时间前往不动产登记中心进行查封,并依法进行司法拍卖。
      房屋成功拍卖后,随之产生的是腾房问题。该案两个被执行人系夫妻关系,房屋目前为被执行人张某某父母与两个未成年的孩子居住。在扣除房屋抵押贷款、司法评估拍卖等费用后,决定为被执行人及其扶养家属预留了8年租金。
       在得知法院的处理决定后,被执行人家属主动腾出了房屋,遂有了开头的一幕。
       近年来,宿松县人民法院持续加大财产刑案件执行力度,通过冻结、查封、纳入失信人员名单、限制高消费、网络曝光以及司法拘留等手段,督促与强制被执行人履行生效裁判文书确定的义务,切实维护了生效裁判的权威性和国家公共利益。

浩淼 发表于 2020-7-4 09:22

执法必严,有法必依,不搞传销,不搞拐卖,就是好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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