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纪网编辑部 发表于 2020-7-4 09:24

关于开展全县网络普查工作的通知

  为全面系统掌握我县网络建设、运营和安全保护整体情况,确保网络安全监管和保护工作落地生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公安机关互联网安全监督检查规定》、《安徽省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办法》等法律法规,根据省、市相关工作部署,现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开展网络普查工作。具体如下:  一、普查范围、对象及时间安排  (一)普查范围  全县网络运营者(指网络的所有者、管理者和网络服务提供者),包括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私企、民企和个人。其中,军队及个人建设仅用于个人用途的网络除外。  (二)普查对象  接入地或运营地在宿松县行政区域内的非涉密网络,包括:  1、互联网网站;  2、信息系统;  3、工业控制系统;  4、物联网系统;  5、移动互联网应用APP;  6、现户籍所在地为宿松的个人注册的移动互联网应用APP。  (三)普查时间  2020年7月1日至9月10日(所有数据统计截止日期为2020年9月10日)。  二、普查方式  本次网络普查以网络运营者自主申报为主,网安部门对全县普查情况进行抽查。网络运营者对本单位、本行业、本人最终普查结果负责。 APP登陆“安徽省公安厅APP监管平台”(http://106.54.166.43:8880/login.html)、信息系统运营者登录“安徽省等保备案管理平台”(https://101.132.110.182),自行注册账号并按提示填报相关信息。对具有多重属性网络应用需分别录入。  网络运营者要全面、如实统计本单位、本行业、本人的网络建设、运行、管理和保护现状,填报形成《网络普查通用表》(见附件),加盖单位公章(个人的附身份证复印件)同电子版一并于2020年9月10日前报送宿松县公安局网安大队。  地址:孚玉西路宿松县公安局11楼  联系电话:18056917611(江警官)0556-7636023

  中共宿松县委网信办   宿松县公安局网安大队  二〇二〇年七月一日   备注:《网络普查通用表》,请联系江警官18056917611(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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