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汛抗洪|宿松交警:汛期特别交通安全提示
当前,我县防汛进入关键时期,防汛、抢险、救灾是重中之重的中心工作。为确保防汛期间道路畅通安全、确保防汛、抢险、救灾车辆通行速度和通行安全、确保群众出行安全,宿松公安交警提示:一、防汛面前,安全第一,服从至上。任何在道路上行驶的车辆都必须服从县防指和相关部门的管理和指挥。
二、对实行临时交通管制和限制车辆通行的长江同马大堤路段,驾驶人要自觉遵守禁行,绕行等规定,切不可强行、冒险通行。要服从现场管理人员的劝阻和指挥。
三、在通往灾区的道路上,社会车辆必须让抢险救灾车辆优先通行,并主动让行,确保“生命通道”畅通。
四、车辆通过漫水路段要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减速缓慢通行,切不突然可加速溅起水花影响他人通行安全。
五、汛期道路险情随时都可能发生,广大驾驶人出行时务必小心谨慎,做到不超速、不超员、不超载、不疲劳驾驶,不在险情地段逗留。发现道路险情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把灾害损失控制在最低限度。
六、目前,我县山区公路部分路段出现塌方和山体滑坡现象,禁止车辆通行。灾区部分路段路基浸泡水中也极易导致路基松软和塌方,请过往车辆绕行。
七、汛期出行时,要遵守交规,小心谨慎,不分心驾驶;通过路口时,务必做到“减速、鸣号、慎行”。要防止车辆、行人突然冲出来;不无证驾驶、不驾驶无号牌车辆、拼改装车辆;不酒后驾驶、不疲劳驾驶;车辆停放要做到靠边,不能影响车辆、行人通行;假期家长要关心孩子交通安全,管好车钥匙,不能让孩子违规驾驶摩托车、电动车,防范交通风险,最大限度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的发生,确保汛期交通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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