凉亭河 发表于 2020-7-17 08:35

宿松 一“老赖”拒不偿还扶贫小额贷款,被拘留!

      凉亭镇石某因经营缺少流动资金,于2018年9月在宿松民丰银行贷款5万元,并签订了《扶贫贷款借款合同》,合同约定期限至2019年9月15日。




      合同到期后,石某未能主动归还借款及利息,宿松民丰银行遂起诉至宿松法院。2019年12月经宿松法院调解,双方达成协议:对于石某所欠本金5万元以及利息,需于2020年6月30日前支付2万元,其余在2020年11月30日前付清。调解书生效后,石某一直未主动履行义务,宿松民丰银行遂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依法向石某送达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相关法律文书,限期其履行,但石某一直未在规定限期内履行义务。
      鉴于石某拒不履行生效裁判文书所确定的义务,2020年7月13日执行法官依法对石某采取司法拘留15天的措施,在进行核酸检测后,石某当晚被送往安庆市拘留所执行司法拘留。
      在进入拘留所一夜后,第二天清晨,石某即委托亲属代为偿还了该笔贷款。

页: [1]
查看完整版本: 宿松 一“老赖”拒不偿还扶贫小额贷款,被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