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松县东北新城新城花园A12-3-601室的房屋被查封
本院在执行杨贤贵与殷伟平民间借贷一案中,裁定查封了被执行人殷伟平名下所有的坐落于安徽省宿松县东北新城新城花园A12-3-601室的房屋。因殷伟平拒不履行生效裁判文书确定的义务,本院拟对该房屋进行拍卖。如对该房屋主张租赁、买卖或其他占有、使用权利者,请于公告发布之日起七日内持有效证件及相关材料向本院申报,逾期不申报视为自愿放弃因上述权利享有的在拍卖过程中的相关权利。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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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松县人民法院
二O二O年八月十四日
联系地址:安徽省宿松县人民法院 执行局
联系电话:0556-7835994(张素琪、胡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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