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angze 发表于 2020-12-3 21:42

我有冤像谁诉,现在国家说除恶扫黑是真的吗?投诉电话又是多少

   我是安徽省宿松县汇口镇三洲村村民方泽。我老婆7月13日给我岳母家隔壁人打了到现在还没有处理,希望有关部门能给我讨个公道,打我老婆我不在家,在杭州工地上班 ,当时住院了,下面是我老婆描叙当天经过:关于2020年7月13日被殴打事件的陈述。
时间:2020年7月13日,早上7.40左右
地点:汇口镇老街75号
加害人:张国英,杜云平(隔壁邻居)
受害人:乔桃荣发(方泽岳母),何燕(是方泽老婆)
   事件经过: 7月13日早上7.40左右,我妈家后面新房子在贴阳台瓷板砖,隔壁杜家夫妻来我妈家吵,说水泥掉了他家院子空土地上,后面和贴瓷板师傅也沟通好,处理干净。再过会,又来说,瓷板过线,占了他家位置,说是我岳母乔桃荣叫瓷板砖师傅故意贴过线的,和瓷板师傅吵起来了。 当时 我和我妈妈在厨房煮饭,听到他们在争吵,就过去看,了解情况后,我妈立马和瓷板师傅说,多的把它切掉,不要让他们再来吵了,师傅说好,等会就来切。张国英居然还接着没完没了的吵,说 你不切的话,我就把它锤掉把你屋也锤掉…… 我妈就说,你锤锤,天天来吵,来锤打,我家房子都做好了,我说:你们天天这样无理吵闹有意思吗? ……说完,我妈叫我回去,我刚走到我家新房子卫生间门口,然后,就看见张国英朝我妈家进来,不由分说的一铁锤子直接往我头上砸去,当时我整个人都蒙了,发晕,站不稳要倒地上,头立马鼓了个大包,她就过来抓着我的衣服,来打我,当时我儿子也在旁边,我们一起倒地上,我儿子吓得大哭,我不晓得她打到我儿子没,混乱之中,我为了摆脱她,就拼命推她。此时,我妈看见了就赶紧过来拉架,张国英一把抓着我妈衣服,打我妈妈,边抓我妈的头发,还去抓我妈的项链,还把我妈脖子抓出一条痕来,

   然后,杜云平跑到我家来,看见我们在拉扯,他没去拉开我们,而是第一时间去我手上抢铁锤子,一直抢,我拿着铁锤子柄,张国英拿着铁锤子头,他也不拉开他老婆,我抢不过他,他把铁锤子抢走了,然后说松手,…… 周边隔壁的人听见了声音,跑到我家来拉架,是隔壁的把我们拉开了以后,张国英就喊锤子,锤子我家的锤子去哪了,杜云平说:在家里。张国英就回家了……然后,她居然,又拿着铁锤子跑到我家来,直接带着铁锤子上我家新房子楼上去敲打瓷板砖(楼上瓷板砖师傅在),这个时候,杜云平大哥杜老大过来了,说了她几句,骂张国英说你那总是爱生事,你不把人锤死不罢休是吗?她就从楼上下来了,隔壁的人说了几句话,张国英就又追着我和我妈打,当时我和我妈在我家厨房门口站着,张国英在我奶奶房门口,我奶奶房门口有个椅子,她就拿着椅子来砸我和我妈,我和我妈赶紧跑,我和我妈从厨房那边门跑到中间那边门,张国英就在后面追……
   我和我妈跑到我家对面的门口,隔壁的人说你们不能站在这里,去派出所,我和我妈就往派出所里走,(还听到我家有摔碗的声音。)走到半路上碰到派出所里的人,派出所里的人当时看到我头上有个包,马上给我拍了照,叫我妈带我去医院,我和我妈就去医院了,我妈当天晚上回来时,我家被破坏的实物和现场都没有了,包括家里损坏的财务,像是被砸坏的碗筷等等。


各位领导,你们好。

我们家属对于公安机关处理此事的意见:

第一、公安机关在第一时间并没有主动尽责处理此事,更不应该以防汛为由拖延处理,这样一来,给了对方湮灭证据、串供的机会;
第二、公安机关以家里工人做证人无效,该说法没有法律依据,工人作为现场第一目击者,怎么不能作证人呢?最多也只是证据效力大小而已,而且办事民警还多次告诉我们说,没有人敢做证人,怕杜家打他们,身为公安民警的职责不就是为名除恶么?
第三、公安机关对于案件的处理应该积极,而不能本着大事化小,小事化了的态度敷衍,我们家属为此事和汇口派出所多次联系,办案民警态度敷衍搪塞,这样的行为怎么能让人对你是否能认真对待此案而放心呢?
第四、张国英如果真的有受伤,那么,她为什么不主动报警,而且要求做伤情鉴定还是发生在十二天以后,当天(7月13日)打我和我妈妈,他们夫妻二人还外出跑车送货,在这段时间里,基本是天天外出跑车,谁知道她的伤情是怎么造成的?
第五、对方屡屡因为建房问题而找事,我们家为此多次报警,可是每次派出所都是敷衍了事,没有处理,这样姑息纵容以致造成今天严重的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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