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宿松新世纪论坛“宿松大量的红薯被偷,都什么年代还有人偷这个?”一贴的回复
宿松新世纪论坛网友“洪庆玉”: 你于2020年12月12日在宿松新世纪论坛发“宿松大量的红薯被偷,都什么年代还有人偷这个?”一贴,我单位已收悉,现就相关问题回复如下: 2020年12月11日6时44分,河塌所接110指令,称:在河塌乡黄坂村抓了两个小偷,偷了报警人家红薯。接警后,我单位民警迅速处警至现场调查,经查:系张某英、齐某花在不明知土地已被承包的情况下,到洪某某承包的地里“淘”红薯,被洪某某当场发现后报警,民警遂口头传唤张某英、齐某花至派出所接受调查。因受损财物损失较少,未达到受案标准,且双方已达成协议,报警人对行为人表示谅解,并主动要求不追究张某英、齐某花二人的法律责任。我单位遂将该警情暂作情况掌握,并叮嘱洪某某要加强看管力度。 我单位自接报警后,充分尊重报警人意愿,严格依法依规处警,不存在不作为、怠慢执法、放任不管的情况。 对你在宿松新世纪论坛“宿松大量的红薯被偷,都什么年代还有人偷这个?”一贴予以回复,如有不解之处,可直接与我单位联系,联系电话:0556-7702110。 河塌派出所 2020年1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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