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通水产 发表于 2020-12-17 14:06

供电公司某些领导不作为!希望造成的损失作出相应赔偿

   我于2019年1月4日合法购买的现房,宿松县孚玉镇龙门北路水岸国际新城15-9号商铺,并取得合法的不动产登记证书。
   2020年11月26日上午10:30,我到店里发现供电公司已在我家铺设完成一组架桥电缆。当时我找到所在物业公司,他们当时联系供电公司约定下午3点——4点在物业公司供电相关负责人见面。我当时去江西生九江市火车站接家人,由于火车晚点,下午5点20分才与他们见面!当时我要求供电公司对非法入侵我家架设的设备立即拆除,并对当时造成的相关损失作出赔偿。当天晚上7点20分,我去把他们非法在我家构建的设备拍照,发现这间房屋室内已断电。11月27日早上10点左右,我打110报警,后宿松县孚玉派出所出警立案。11月30日早上7点30分左右,我拿水产品到店里冷冻,打开冻柜发现,受断电影响,冻柜化冻内有积水导致里面的干鱼、干虾全部泡水,已损坏。当我打电话给供电公司,他们也来人拍照了。2020年12月1日上午10点20分左右,供电公司孚玉供电所(张所长)的、水岸国际新城开发商(杜老板)在水岸国际新城办事处协商相关事件。
   开发商提出:开发商和供电公司一起作出相应赔偿,但供电公司不同意,供电公司单方面说这是他们的电力通道!这是我合法购买的现房,并有产权登记证书,怎么成了他们的电力通道?供电公司非法到我家里架设的设备,没有取得我的同意,必然是非法行为!这是供电公司的相关领导不作为造成的非法行为!我们国家法治严明,是谁充当他们的保护伞?如此胆大妄为!希望供电公司早日拆除在我家架设的设备及造成的损失作出相应赔偿!
   恳请相关单位早日为人民处患!

东大街 发表于 2020-12-18 08: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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