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松县举行省级文明单位授牌仪式暨省级及以上文明单位签约仪式
宿松县举行省级文明单位授牌仪式暨省级及以上文明单位与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基地结对共建签约仪式12月23日,宿松县举行省级文明单位授牌仪式暨省级及以上文明单位与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基地结对共建签约仪式。县委宣传部副部长、文明办主任姜晓蕾主持仪式并讲话,孚玉镇、县经开区、东北新城、县教育局、各省级及以上文明单位、各有关学校等主要或分管负责同志参加仪式。
仪式上,宣读了《省文明委关于表彰安徽省文明城市(城区)、文明村镇、文明单位的通报》,并为9个第十二届省级文明单位进行了授牌。随后,组织学习了《县文明办关于推进省级及以上文明单位与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基地结对共建活动的通知》,9个文明单位与9个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基地学校依次进行了结对共建签约,县检察院、实验小学分别代表文明单位和学校就结对共建活动作了表态发言。
姜晓蕾首先对被授予第十二届安徽省文明单位称号的单位表示祝贺,希望进一步发挥榜样表率作用,不断加强精神文明建设,持续深化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姜晓蕾指出,推进省级及以上文明单位与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基地结对共建活动要站在为党育人、为国育才的高度,把这项活动作为落实新时代文明实践活动和培养担当民族复兴大任时代新人的有效载体,作为提升单位、校园文明创建工作水平和展示良好社会形象的重要举措。要明确分管领导亲自抓,结对共建联系人具体抓,努力把各项措施落到实处。各文明单位要与学校保持经常性的联系,主动了解活动开展情况,加强与未成年人之间的思想交流和感情交流,发挥单位资源优势,以多种形式帮助解决学校的实际问题。各学校要主动学习和汲取结对单位的文明创建理念、思路和经验,确保共建取得良好效果。(叶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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