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松裁缝甲 发表于 2021-1-22 09:24

二郎一服装厂拖欠员工工资一年多,这是我们的血汗钱

   二郎飞天狐服装厂老板欧其旺.邓正奎自去年九月份过后就没有发过工资,全体员工70多人,大年三十给我们发了三分之一,有的人还一分没拿。厂里员工年龄最大的74岁。全体拖欠工资二十多万。说今年三月给,当时给我们打了欠条,结果3月31号没给,再通过二郎政府调解说分期付款,每月百分之二十,分五个月付完,5月30号第一个月,结果第一个月就没有兑现。再次找到老板说是正在筹钱,让等到6月1号,结果6月1号没有等到钱。通过数天的讨论,最终老板答应发百分之二十五,剩下的余款10月31日一次付清。
    经过漫长的几个月等待,终于等到10月31日,结果还是无回音,分文未拿。在一次又一次的失望下所有员工们无奈选择法律途径。怎料法律之路也是一步步艰难,多少次的劳动局.法律援助.法院来回签字,按手印,商讨。这次的结果还是推迟到2021年1月20日给工资。说是这次如果不给钱就直接逮捕老板。
   心心念念等到了1月20号,结果仍然还是老样子,分文未有,也没有等到法院的逮捕,劳苦的农民工无奈啊!又要过年了啊!只能再去二郎政府和县城法院来回跑啊!可怜数名60岁以上的老人,她们不识字,有的耳聋,晕车,在这么寒冷的冬天这些老人为了血汗钱到处奔波。
    最后呼吁有关政府部门帮帮忙,不要再让老人们奔波了!!!不要让劳苦的农民工们的血汗钱遥遥无期了!!!
下图是部分人的工资欠款账目

宿松法院 发表于 2021-1-26 21:48

关于对“二郎一服饰厂拖欠员工工资一年多,这是我们的血汗钱”帖子的回复

网友“宿松裁缝甲”:
      你好。你在宿松世纪网发的帖子我院已收悉,现就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2020年11月26日,戴凤娥等47人因宿松县飞天狐服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飞天狐服饰公司”)拖欠劳动报酬向我院提起诉讼,我院受理后,为快速化解涉农民工工资纠纷,经原告方同意,进入诉前调解程序。考虑到原告多数是妇女,于是将该案委派给宿松县婚姻家庭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进行诉前调解。经过调解员细致调解,戴凤娥等47人与飞天狐服饰公司达成调解协议,飞天狐服饰公司于2021年1月20日前付清拖欠的工资款。
      2020年12月7日,戴凤娥等46人与飞天狐服饰公司向我院申请司法确认,我院审查后依法裁定对调解协议的效力予以确认,并向46人及时送达了司法确认裁定书。
      2021年1月18日,叶丽红等26人与飞天狐服饰公司劳动报酬纠纷案,经宿松县二郎镇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达成调解协议,并向我院申请司法确认。我院审查后对不符合法律规定的协议内容进行了释明,在双方变更协议内容后,考虑到双方人数较多,来回往返县城与二郎镇不便,1月20日下午,我院立案庭副庭长和法官助理、书记员一行三人主动来到二郎镇镇政府现场办公,并当场向当事人送达了司法确认裁定书。
       1月21日,因达成调解协议的给付期限届满后,飞天狐服饰公司未按期履行,戴凤娥等人申请强制执行,申请书由二郎镇镇政府工作人员和部分农民工带至我院。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申请执行需申请人本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向法院提出申请并递交相关材料。当天,对申请人本人到场的,我院开辟绿色通道,核实身份及有关材料后当场登记立案;对未到场的申请人,告知二郎镇镇政府工作人员请本人前来办理或出具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代为办理。
      连日来,相关申请执行的立案登记工作正有序和优先办理中,已经登记立案61件。下一步,我院将积极采取措施,确保早日兑现农民工权益。
      以上是我院对你信件的回复,如果你对回复意见不满意或者有新的意见建议,请直接与我院联系。联系电话:0556-7832361(执行局)/0556-7833420(立案庭)。

                                             宿松县人民法院
                                             2021年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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