肉肉 发表于 2021-2-2 08:54

明日立春,城区居民请注意:不准燃放烟花爆竹“接春”!

网络配图明日2月3日农历立春,日前,县城区烟花爆竹禁限放管理工作指挥部发出指令,再次强调立春期间城区坚决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针对我县广大居民在立春期间有燃放烟花爆竹“接春”的风俗习惯,届时将容易出现非法燃放烟花爆竹的现象,为巩固我县城区前期禁限放工作成果,严防违法燃放烟花爆竹在此期间反弹,县城区烟花爆竹禁限放管理工作指挥部要求,立春期间,城管部门要进一步加大查处力度,对违规燃放的个人和单位实施顶格处罚500元。对违规燃放,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单位和个人,构成犯罪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同时要求相关乡镇和各包保责任单位集中力量在2月2日至2月4日期间开展巡查宣传,引导群众移风易俗,自觉遵守禁放规定,进一步营造浓厚的烟花爆竹禁限放工作氛围。对落实包保责任不力,导致违规燃放烟花爆竹严重的单位,将启动问责机制。
陈卫为友情提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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