沐浴在阳光下 发表于 2021-2-5 11:25

安徽宿松:让农民工安心过年,“双倍支付欠薪”纠纷和解

合法合情!“双倍支付欠薪”纠纷和解
1月15日,唐某兑现了和解协议,向吴某等4人结清了拖欠数月的工资。“今年终于有钱回家过年了”,拿到欠薪的农民工吴某心情激动地拨通了安徽省宿松县检察院办案检察官的电话。

2019年9月,吴某等4人受唐某雇请为其做工。工程完工,唐某却未按照约定支付4人的工资。多次催讨后,唐某向4人分别出具欠条,欠条载明共欠吴某等人工资2.58万元,并承诺于2020年6月30日付清,否则,承担双倍支付的违约责任。

但唐某在承诺的还款期限到后却分文未付,吴某等人找到宿松县检察院求助。通过吴某等人提供的联系方式,承办检察官找到了唐某,核实了其拖欠工资的事实,在督促其尽快支付拖欠工资未果后,基于案件事实,宿松县检察院决定支持吴某等人起诉。

还在本案审理期间,检法两部门就能否支持吴某等人“双倍支付”的诉讼请求进行了探讨。检察机关认为,违约责任的基本性质为补偿性,其本质是对因违约而受损失的当事人以补偿,若双方违约金约定过高,当事人可以申请法院调整,法院应当向当事人释明。根据检察机关的建议,法院查明,唐某经传票传唤未出席庭审,亦未申请法院调整约定过高的违约金,视为其对自身权利的放弃,吴某等人“双倍支付”的诉讼请求应予支持。

2020年8月17日,宿松县法院采纳检察机关的支持起诉意见,判决唐某按照欠条载明金额,双倍支付吴某等人劳务报酬,并以实际欠款金额为基数计算逾期利息。

一审宣判后,唐某对“双倍支付”的判决不服,准备提起上诉。眼看新一轮诉讼即将开始,为彻底化解纠纷、让吴某等人早日拿到工资,承办检察官和法官再次找到唐某和吴某等人进行调解。调解现场,唐某称,如果没有疫情的影响,自己是能够按照欠条上承诺的日期偿还欠款的,请吴某等人看在都是老乡的份上,放弃“双倍支付”的要求。“大家挣钱都不容易,只要你能早点把拖欠的钱支付了,我们可以不要求‘双倍’。”吴某等人立即给予了积极回应。最终,双方达成和解协议,吴某等人放弃“双倍支付”请求,唐某当场支付欠款的30%,并承诺一定会尽快付清剩下的款项。于是,有了本文开头的一幕。
来源:安庆检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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