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退还河塌乡中心幼儿园扩建等7个项目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的公示
安徽河塔建设有限责任公司承建的河塌乡中心幼儿园扩建项目,安徽鼎耀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承建的河塌乡毛岭小学教学综合楼、趾凤初中女生宿舍楼项目,安徽中洋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承建的宿松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档案信息业务用房项目,安徽腾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承建的105国道破凉区段市政配套工程(二标段)项目,安徽亿达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承建的宿松县森林重点火险区综合治理三期工程项目,中交第四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承建的宿松县G105太湖交界至通站路段升级改造工程(市政段)等7个项目现已竣工验收完成备案或完工交付使用满一年或交工验收,承建单位申请退还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现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21年2月19日至2021年2月21日)。如以上项目有克扣、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请到宿松县劳动监察大队举报或者投诉(联系电话:0556-7820303)。公示期内未接到举报、投诉,将按规定程序向申请单位全额退还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宿松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1年2月19日
页: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