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益协会办公室 发表于 2021-3-16 18:07

【政策资讯】省人大常委会审议慈善法及我省实施办法执法检查报告的意见

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刘明波代表执法检查组所作的《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办法〉实施情况的报告》。常委会组成人员认为,慈善法律法规颁布实施以来,全省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认真履行慈善法律法规规定的职责义务,在推动慈善事业发展、提升慈善服务水平、规范慈善监管等方面取得明显成效,慈善法制建设不断加强。但当前我省还存在慈善氛围不够浓厚、慈善组织数量偏少、促进措施落实不够、监管不足等问题。为进一步推进慈善法律法规贯彻实施,依法保障和推动全省慈善事业发展,更好地服务现代化五大发展美好安徽建设,常委会组成人员提出如下审议意见。持续加强慈善法律法规宣传普及。01要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慈善事业的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十九大对发展慈善事业作出的重要决策部署。要充分认识慈善事业是积极应对突发事件、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力量,慈善活动是巩固脱贫攻坚成果、推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要方式,《慈善法》是促进社会互助、加强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的支柱法律。充分利用“中华慈善日”“安徽慈善宣传周”等契机,突出执法部门和主流媒体责任担当,发挥慈善组织和新媒体优势,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慈善法律法规宣传。要以慈善服务实践为主要方式,把慈善活动作为最好的普法载体,大力宣传各类慈行善举和慈善事业在服务困难群众、促进社会文明进步等方面的积极贡献,引导社会公众依法行善。要着力推动慈善文化进机关、进企业、进学校、进社区、进乡村,营造慈善事业健康发展的良好的氛围。着力加大慈善组织培育力度。02要积极动员社会力量参与慈善事业,指导慈善组织利用“互联网+”服务慈善项目。要发挥红十字会、慈善协会、基金会的骨干作用和辐射带动作用,不断培育壮大慈善组织。要加大对慈善组织正面典型的宣传,落实对慈善活动、志愿服务活动的激励措施,积极应对舆情,提升慈善事业公信力,向全社会传递正能量。要加快慈善人才培养,加强高等院校、大中专院校慈善专业化人才阵地建设,探索各类院校与行业组织、专业慈善组织、科研机构等合作培养慈善专业人才的发展模式。要建立健全符合法定要求、市场规律且具备激励作用的阶梯式薪酬待遇标准,健全职业评价体系,提升慈善行业人才吸引力。努力完善慈善促进支持举措。03要将慈善事业发展作为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列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以及相关专项规划,将慈善活动监督管理所需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要依法落实税收优惠、购买服务、用地、金融等促进措施,支持慈善组织向社会提供服务,针对部分慈善组织办公和活动场所困难等问题,在鼓励企事业单位和有关组织、公共场所提供场所和便利条件上细化支持举措。要依法落实慈善表彰制度,建立全省性的激励表彰机制,参照“中华慈善奖”的模式,从政府层面设立慈善奖项,对慈善事业发展做出突出贡献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予以表彰。要对获得等级评估的慈善组织给予更多政策优惠,发挥引导、带动、示范作用。要将慈善文化纳入教育教学内容,传授慈善知识,开展慈善实践活动,培养学生乐善好施的义行善举,树立法治慈善、道德实践的观念。不断健全监管和服务能力建设。04要建立健全慈善工作组织协调机制,加强对慈善组织和慈善活动的指导、监督、管理和服务。要强化部门合作,推进民政和有关部门的常态化信息共享,健全工作制度,形成各部门信息互通、密切配合、共同协作的工作格局。针对监管力量不足、监督力度不够等现状,充实民政部门慈善工作力量,适应慈善法律法规所明确的职责要求。要加强慈善信息公开,督促指导慈善组织依法履行信息公开义务,使慈善组织内部治理、慈善活动开展、财务情况、接受监督管理情况、保值增值投资活动等相关信息公开透明,打造阳光慈善。要严格落实对欺诈、骗捐、侵占慈善财产等行为的处罚,保护捐赠方的合法权益。要推动建立慈善行业组织,健全行业规范,加强行业自律。会上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刘明波对《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办法〉实施情况的报告》的执法检查有关情况从以下四个方面进行了详细的报告:01执法检查的基本情况坚持依法检查扎实开展动员培训拓展检查覆盖面创新检查方式方法02贯彻实施慈善法律法规的基本情况和做法配套法规和规范性文件日趋完善慈善事业发展初具规模慈善服务活动蓬勃开展慈善促进措施不断落地慈善监管工作依法有序开展慈善在积极应对突发事件中的救助作用凸显03慈善法律法规贯彻实施中存在的问题慈善组织培育不够慈善活动组织协调机制有待完善慈善促进措施落实拓展仍需加强慈善监督监管能力有待提升慈善专业人才匮乏04进一步贯彻实施慈善法律法规的意见建议进一步提高认识,加大慈善法律法规学习宣传力度进一步加大培育力度,促进慈善组织发展进一步履职尽责,统筹部门联动协作进一步落实促进措施,推进慈善事业发展进一步加强监督管理,规范慈善组织活动进一步改革创新,发展壮大“互联网+”慈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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