谷口 发表于 2021-6-3 10:34

公告|关于启用道路电子监控设备的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确保全县道路交通安全畅通,经上级交管部门批准备案,宿松县公安局交通管理警察大队自2021年6月9日0时启动我县范围内新建交通违法电子监控抓拍设备。望广大交通参与者自觉遵守交通法规,确保行车安全,共同营造安全、畅通、文明的交通环境。
现将拍摄点位公布如下:
经开区境内105国道与龙山路交口(新车管所旁)
以上点位主要抓拍违法行为有:
1. 机动车违反禁止标线指示的;
2.逆向行驶的;
3.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的;
4.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
5.驾驶机动车违反道路交通信号灯通行的;
6.驾驶时拨打、接听手持电话;
7.通过路口遇停止信号时,停在停止线以内或路口内的。
宿松县公安局交通管理警察大队 2021年6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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