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松启动调整退休养老金工作!
宿松融媒讯 根据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关于2021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皖人社发〔2021〕6号)要求,我县从2021年1月1日起,调整2020年12月31日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退休人员的基本养老金。定额调整、挂钩调整、适当倾斜的具体调整办法如下:定额部分为每人每月增加35元。挂钩部分实行按本人缴费年限和本人基本养老金水平增加,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不含特殊工种折算年限;累计缴费年限尾数不足1年的按1年计算)每满1年,每人每月增加2元;每人每月增加本人2020年12月份基本养老金的1.0%(见角进元)。倾斜部分对截至2020年12月31日,年满70-79周岁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10元,年满80-89周岁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20元,年满90周岁及以上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50元。其中,对2020年到达70周岁、75周岁、80周岁、85周岁的退休人员,按照上述办法倾斜调整后,累计享受高龄倾斜部分低于140元、180元、280元、390元的予以补齐。
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是提高保障和改善民生水平的重要措施,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委、省政府对广大退休人员的亲切关怀。县人社局社保经办机构正在抓紧核对信息,调度落实资金,畅通发放渠道,确保在7月1日前将调整的基本养老金发放到位。(通讯员 黄倩)
来源:宿松融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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