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松两家超市、经营部售卖的冻鸭腿不合格!
近期,宿松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开展了2021年市县农产品专项抽检计划,共抽检农产品39批次样品。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和判定,其中合格37批次,不合格2批次。不合格样品涉及质量指标问题。为保证广大消费者的消费知情权,现将抽检信息通告如下:一、不合格样品具体信息如下:
冻鸭腿
1、宿松县锦云干货经营部(地址:宿松县孚玉镇新发地农产品物流园11幢)经销的冻鸭腿,挥发性盐基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安徽省水产品及制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
冻鸭边腿
2、宿松县新壹家购物中心(地址:宿松县孚玉镇孚玉西路623号一至三层)经销的冻鸭边腿,挥发性盐基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安徽省水产品及制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
二、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市场监管部门督促食品经营环节有关单位立即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风险,将依法予以查处。
宿松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提示广大消费者,购买食品时要通过正规可靠渠道并保存相应购物凭证,要看清外包装上的相关标识,如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者名称和地址、成分或配料表等信息;查看真空包装是否漏气涨袋、有没有变质;不要购买无厂名、厂址、生产日期和保质期的产品,不要购买超过保质期的产品。凡购买不合格产品应停止食用,及时与生产企业或经销商联系。在市场上发现上述不合格产品请拨打12315热线电话进行投诉或举报。
特此通告!
宿松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10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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