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郎人 发表于 2021-11-2 14:23

宿松一家蛋糕店经营无生产日期及超过保质期食品!

    近日,宿松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在检查时发现宿松县汇口镇金冠蛋糕店经营无生产日期的预包装食品和超过保质期食品。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之规定责令改正、没收、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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