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仁 发表于 2021-11-16 13:25

宿松县建立乡镇级林长述职评议制度

日前,宿松县林长制办公室印发了《宿松县乡镇级林长述职评议制度(试行)》。《制度》对述职评议对象、述职评议时间、述职内容、述职评议形式等作了明确要求。要求各乡镇召开述职评议会,邀请县级林长、人大代表、公安民警、村(社区)林长、生态护林员和群众代表等参会。述职的主要内容包括: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县委县政府全面推行林长制决策部署,履行林长职责,领导、协调、督促下级林长及林长会议成员单位履职尽责等情况;责任区域“五个一”服务平台落实情况;日常巡查及上级交办问题整改情况;本辖区林长制工作推进及重点工作完成情况、推进成效、创新亮点、存在问题以及下一步工作思路等。述职结束后,由县级林长及参会人员开展评议,并采用无记名的方式,对口头述职和书面述职进行测评,测评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制度》的实行为推动乡镇级林长从“有名”向“有实”转变提供了制度规范和制度约束,必将为我县林业经济高质量发展注入强劲的动力。(杨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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