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65万普高改善资金下达宿松这些学校!
各项目学校:根据《安徽省财政厅 安徽省教育厅关于提前下达2021年改善普通高中学校办学条件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皖财教﹝2020﹞1418号)要求,经请示县政府批准同意,现将2021年改善普通高中办学条件中央补助资金865万元随文分项目下达,为切实做好项目实施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
如下:
1.本次下达的中央专项资金主要用于新建薄弱学校校舍和维修改造校舍及校园附属设施改造等,要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
2.各项目学校要迅速成立项目实施领导小组,制定详实的实施方案,迅速启动项目工程前期准备工作,要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程序进行项目管理,设备采购要严格按照政府采购有关规定执行,要强化责任落实,积极稳妥推进工程实施,确保工程质量,确保项目按时完工交付使用。
3.县财政局、教育局将加强资金管理,及时按财政国库管理规定拨付资金,加强对项目申报、项目实施和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对虚报、冒领、挤占、挪用专项资金等行为,将按照《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国务院第427号)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附件:宿松县2021年普通高中改善办学条件专项资金安排
表(第一批)
宿松县教育局 宿松县财政局2021年5月18日宿松县2021年普通高中改善办学条件专项资金安排表(第一批)来源:宿松县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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