凉亭河 发表于 2021-12-24 08:08

宿松2起劳动保障违法案件

为加大对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的惩戒力度,进一步警示和震慑有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倾向的用人单位,切实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依据《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社会公布办法》(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令第29号),《关于贯彻落实〈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社会公布办法〉的通知》(皖人社发〔2017〕28号)等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现将我县2021年第四季度重大劳动保障违法典型案件予以公布。
一、安徽吴晓建加工厂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违法主体:安徽吴晓建加工厂经营地址:安徽省宿松县经开区中振服装园二楼实际经营人:吴时砚身份证号码:35220319******2511主要违法事实:2021年5月27日,宿松县劳动保障监察大队接到工人投诉安徽吴晓建加工厂拖欠工资。经查,该加工厂拖欠30人工资111099元。2021年8月9日,宿松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依法向实际经营人吴时砚下达了《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整改指令书》(松人社监令〔2021〕19号),责令其限期支付所拖欠的工资,但其逾期未履行。2021年9月10日,宿松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以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依法将该案移交公安机关,目前公安机关已立案侦办。
二、宿松县俊祥服饰有限公司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 违法主体:宿松县俊祥服饰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0826MA2UKN7R5F公司地址:安徽省宿松县二郎镇二郎村唐岭路12-24号法定代表人:郑立俊身份证号码:34082619******6036主要违法事实:2021年3月,宿松县二郎镇人民政府接到工人投诉宿松县俊祥服饰有限公司拖欠工资,经多次协调处理无效后,二郎镇劳动保障监察中队将该案件上报宿松县劳动保障监察大队。经查,该公司拖欠61人工资211704.9元。2021年7月19日,宿松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依法向该公司法定代表人郑立俊下达《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整改指令书》(松人社监令〔2021〕18号),责令其限期支付所拖欠的工资,但其逾期未履行。2021年12月8日,宿松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以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依法将该案移交公安机关;12月9日,公安机关依法逮捕郑立俊;12月14日,郑立俊家属已将拖欠的劳动报酬发放完毕。
宿松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1 年 12 月 21 日来源:宿松人社局
页: [1]
查看完整版本: 宿松2起劳动保障违法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