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示|电动车三轮车可载货但不能载人
针对农村地区电动三轮车违法载人现象,宿松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将加强路面查纠并强化宣传提示。自2月22日开始,发现电动三轮车违法载人后,将在车厢上统一喷上“严禁载人”字样,提示群众自觉拒载、拒乘。对违规搭载的乘客将一律劝阻,对驾驶人进行警示教育。
交警提示:
电动三轮车安全性能较差,在违法载人或装载货物的情况下,由于重量增大、重心增高等方面的原因,一旦发生紧急情况,车辆难以控制,可能会出现车毁人亡的恶性事故。
驾驶电动三轮车时要自觉遵守交通法律法规,严禁违规载人。出行途中要缓慢行驶,切勿快冲快跑;通过路口做到“一慢二看三通过”,切勿抢行、切勿闯红灯;转弯时要提前打开转向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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