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仁 发表于 2022-2-22 18:03

关于在全县范围内开展消防车通道集中治理的公告



    消防车通道是火灾发生时供消防车通行救援的道路,是实施灭火救援的“生命通道”。为落实安庆市消防安全委员会关于消防车通道集中整治通告精神,提高我县消防救援车辆通行效率,我大队正在开展消防车通道违规行为集中整治工作,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国家标准《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GB5768)的有关规定,产权单位或者管理使用单位在消防车通道出入路口和路面及两侧划设醒目标志标线,设置警示标识标牌,引导车辆规范停放。
二、对占用、堵塞、封闭消防车通道,妨碍消防车通行的行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二款的规定,对单位责令改正,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对个人,处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处罚;经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将采取强制拆除、清除、拖离等代履行措施强制执行,所需费用由违法行为人承担。
三、多次违法停车造成严重影响的单位和个人,记入企业信用档案和个人诚信记录。拒绝、阻碍有关人员执行的,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管理处罚法》的相关规定予以处罚。特此公告。 宿松县消防救援大队2022年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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