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买房送车位是真的吗?”的回复
苏国保先生: 您于2022年2月18日,在宿松世纪网发布“买房送车位是真的吗?”,称当初是承诺送车位才付定金,销售在交付定金前不说明是人防车位,属于隐瞒部分实情,蒙骗其先付定金,而且要求先交钱再签合同,放弃购房后开发企业不予退还定金。 我局工作人员与开发企业和您取得了联系,调查了解了相关情况,根据您提供的“认购协议书”及定金收据均只对所购房屋有约定,未涉及地下车位相关情况,但开发企业表示若您购买该套房屋可以给予人防车位五年使用权。 您在我局已明确表示放弃购买该房屋,要求退还购房定金。请与开发企业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可采取司法途径解决。 开发企业是按照相关规定,购房首付款进入监管账户后方可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预售合同模板在售楼部公示栏公示,已生成内容开发企业无法更改。 我局亦要求开发企业加强内部管理,秉承服务至上的企业理念,坚持依法依规办事,在客户购房前要详细告知相关情况,尽量避免类似事件的发生。 以上是对您信件的回复,如有新的意见或建议,请与我局市场监管办公室(信息中心)联系。电话:7823845 宿松县房地产管理局 2022年2月22日{:5_158:}{:5_158:}{:5_158:} 套路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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