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工 发表于 2022-4-1 10:46

宿松两商户销售超保质期食品被处罚

   3月30日,宿松县市监局发布消息:宿松县新壹家商店和陈汉乡道华商店在经营过程中销售超保质期预包装食品,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十)项规定。


   根据违法行为,宿松县市监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的规定,对两商户依法作出责令改正、没收并罚款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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