谷口 发表于 2022-4-23 10:18

关于依法查处故意逃避防疫查验和散布谣言等违法行为的通告!

关于依法查处故意逃避防疫查验和散布谣言等违法行为的通告!(2022)11号   为严格落实“四方”责任,最大限度防范疫情传播风险,切实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宿松县公安机关将依法从严从快查处如下违法行为:一、通过更换手机,借用套用他人行程码、健康码,伪造、买卖核酸检测证明,或者采取其他方式隐瞒行程、活动轨迹等,逃避防疫查验的。二、故意调换乘坐车辆、故意改变线路、谎报线路用免检车道规避查验、冲击防疫卡点等方式逃避或阻碍防疫查验,或者以提供车辆、带路等方式帮助他人逃避防疫查验的。三、来自中高风险地区或者有发生疫情地区旅居史人员,以及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及其密接者、次密接者,不履行报告报备义务,不如实报告涉疫病情、旅居史、接触史、行程等信息,无故不按时进行核酸检测,不配合流行病学调查的。四、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出入小区、超市、市场、酒店、宾馆、餐馆、医院、药店等公共场所者,不按要求配合两码查验、无码人员不如实进行信息核对登记且不听劝阻的。五、学校、小区、超市、市场、酒店、宾馆、药店诊所、快递点、建筑工地、物流园区、培训机构、洗浴足浴、KTV、网吧、健身房、影院剧院等场所未严格落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的。六、在隔离点随意走动、聚集,拒不接受隔离观察、隔离治疗等防疫措施且不听劝阻的;居家观察期间不遵守防疫要求,擅自外出、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出入公共场所的。七、制造或传播涉及疫情防控谣言,引发公众恐慌的。欢迎广大人民群众积极举报上述违法行为。举报电话:110宿松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2022年4月21日   
页: [1]
查看完整版本: 关于依法查处故意逃避防疫查验和散布谣言等违法行为的通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