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建曝光台|掀起逆向行驶者的“盖头”(三)
为深入推进创建省级文明城市,整治交通乱象,宿松县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自即日起,集中警力,整治驾乘摩托车、电动车不戴头盔,逆向行驶,电动车违规安装车篷等交通陋习,营造安全畅通文明和谐的道路交通环境。为配合整治,县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将通过《宿松交警在线》微信公众号、视频号、抖音平台和县内相关媒体、论坛开辟“曝光台”,对不文明交通行为中的闯红灯、逆向行驶、车辆乱停乱放等交通陋习进行曝光。本期曝光11起电动车在机动车道逆向行驶行为。
皖H8A3260 洪燕千岭乡中心学校 皖H8Y4227 段新友 凉亭镇枫驿村 皖H8M0112宗国友 孚玉镇韩岭村 皖H8H0359姚福枝 破凉镇永丰村 皖H8J0602 王定荣 二郎镇卓岭村 皖H8Y2468 李艳梅 许岭镇碎石村 皖H8G2999 夏飞霞 孚玉镇黎河市场 皖H8K3418 刘玉娥 孚玉镇通德街 皖H8C3686 刘荷香 破凉镇新耕村 皖H8B3757 尹美华 二郎镇卓岭村皖H8S4471 石付流 洲头乡西口村 交警提示:电动车、摩托车在机动车道上逆向行驶是道路交通中比较严重的一种主观交通违法行为,侵犯了他人路权,扰乱了交通秩序,极易引发道路交通事故。
希望摩托车、电动车驾驶人严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机动车走机动车道,非机动车走非机动车道,切勿为了抄近路逆向行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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